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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麻烦您了。我有一女同事,两年三十二岁,六年前在东莞认识一同事并结婚,不久怀孕,在她怀孕五个月左

广东-东莞 03-10 05:59  悬赏 0  发布者:浪子回眸 给我留言  回答:(5)
您好!麻烦您了。我有一女同事,两年三十二岁,六年前在东莞认识一同事并结婚,不久怀孕,在她怀孕五个月左右的一天晚上,老公突然失踪未归,多方寻找未果,现在孩子已五岁多,她一直自己抚养着,同时也赡养老公的父母,今年春节,失踪五年的老公突然通过电话联系我女同事,说他已经在广州另有女朋友,向她提出离婚申请,我女同事挽留不了,感觉无奈,请问,像她这样的情况,面对老公提出的离婚要求,她可以向老公提出什么样的孩子抚养费费要求?还可以提出什么样的赔偿要求?我的电话13763229099 谢谢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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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部答案
回复时间: 2010-03-10 07:22
抚养费和赔偿费的请求都可以提出,数额要视情况而定,例如,老公的收入,孩子的费用,老公在这5年间是否有财产取得,老公和现在的女友是何种关系,是否已经达到非法同居甚至重婚的程度等等。
回复时间: 2010-03-10 07:46
你朋友可以提出:
   1、根据广州的生活标准,要求孩子的抚养费。
   2、共同财产分割。
   3、要求精神损害赔偿。
   4、男方构成重婚追究刑事责任。
回复时间: 2010-03-10 08:30
可以要求对方支付相应精神损失费、分割共同财产,并可要求支付孩子的抚养费用
回复时间: 2010-03-10 09:50
建议综合一、二楼律师的意见办理,以维护你最大的合法的权利。
回复时间: 2010-03-11 11:12

   1、争夺小孩抚养权,要求孩子的抚养费。
   2、若男方财产多于女方,则分割共同财产。
   3、因男方错误而离婚,女方可多分财产。
   4、若男方构成重婚,可追究刑事责任;并以此为谈判砝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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