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户名 密码
记住我
发布法律咨询 回复法律咨询 加入收藏
全国站 [进入分站]
发布免费法律咨询
网站首页 法律咨询 找律师 律师在线 律师热线 法治资讯 法律法规 资料库 110法律微网
您的位置: 110网首页 >> 法律咨询 >> 所有类别 >> 其他 >> 查看咨询        今日活跃律师: 陈晓云  毕丽荣  徐荣康  王远洋  罗雨晴  
该问题已关闭

由于上诉次数过多,被定为寻衅滋事罪的会怎么判刑

甘肃-陇南 11-29 15:41  悬赏 0  发布者:ask201…… 给我留言  回答:(5)
由于上诉次数过多,被定为寻衅滋事罪的会怎么判刑
您也有法律问题? 您可以 发布咨询,我们的律师随时在线为您服务
全部答案
  • [甘肃-兰州]
  • 张鸿律师 VIP
  • 电话:13893601518
  • 155472积分
回复时间: 2016-11-29 15:57
建议委托律师介入
回复时间: 2016-11-29 15:51
你好,刑法第二百九十三条有下列寻衅滋事行为之一,破坏社会秩序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一)随意殴打他人,情节恶劣的;

(二)追逐、拦截、辱骂他人,情节恶劣的;

(三)强拿硬要或者任意损毁、占用公私财物,情节严重的;

(四)在公共场所起哄闹事。造成公共场所秩序严重混乱的。

二、寻衅滋事案件的危害性主要体现在危害后果、次数、场所、社会影响、作案对象等方面,量刑时可以根据危害后果、次数、场所、社会影响、作案对象等情节在相应的法定刑幅度内确定基准刑。

1、寻衅滋事,犯罪情节一般,未造成人员受伤,基准刑为管制、拘役;造成人员轻伤的,基准刑, 为有期徒刑一年。

2、具有《刑法》第二百九十三条规定的四种情形之一,每增加1项或同一种情形增加一项,基准刑增加6个月。

3、寻衅滋事致人轻伤的,基准刑为有期徒刑二年;轻伤每增加1人,基准刑增加六个月至一年。

4、寻衅滋事致公私财物损毁数额达2000元的,基准刑为有期徒刑一年;每增加数额500元,基准刑增加一个月。

5、有下列情节之一的,可以增加基准刑的10%-30%:

(1)作案对象为残疾人、老年人、不满14周岁未成年人、孕妇的;

(2)损毁救灾、抢险、防汛、优抚、扶贫、移民、救济等款物的;

(3)以自残、自杀等方法威胁、要挟的;

(4)在学校、医院等人员密集、足以造成严重践踏事故的公共场所寻衅滋事的。

如有疑问,可以继续追问,或打电话免费咨询。
追问:

非常感谢

回答:

你好,不谢,你结合自己的情况对照一下,你大概就清楚了。

回复时间: 2016-11-29 18:23
你好   不是已经被缓刑了吗
回复时间: 2016-11-29 18:33
你好  不是那个上访的吗
回复时间: 2016-11-30 23:28
你好,正常上方不应该被逮捕的啊,委托律师辩护的
为尽量避免给当事人造成不良影响,经当事人本人申请110.com将对文章内容进行技术处理,点击查看详情
北京西城区
广东广州
湖南长沙
福建厦门
广西桂林
广东深圳
浙江杭州
黑龙江哈尔滨
黑龙江哈尔滨
最新回复律师
北京 西城区
人气:4546413
广东 广州
人气:450
湖北 襄阳
人气:442958
湖南 长沙
人气:542798
福建 厦门
人气:123064
辽宁 大连
人气:11675
热点专题更多
免费法律咨询 | 广告服务 | 律师加盟 | 联系方式 | 人才招聘 | 友情链接网站地图
载入时间:0.03407秒 copyright©2006 110.com inc. all rights reserved.
版权所有:110.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