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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人有一处公租房,生前把承租人改成女儿,现在老人去世了,儿子

北京 11-29 16:10  悬赏 0  发布者:ask201…… 给我留言  回答:(13)
老人有一处公租房,生前把承租人改成女儿,现在老人去世了,儿子还有继承权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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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部答案
  • [北京-朝阳区]
  • 宋超律师 VIP
  • 电话:18811476983
  • 873923积分
回复时间: 2016-11-29 16:12
您好 一般没有的
追问:

那老人留有遗书,写明此公租房归儿子和女儿共同拥有,那儿子提出承租人改成女儿和儿子共同行吗?

回复时间: 2016-11-29 16:30
继承: 根据《继承法》第五条 继承开始后,按照法定继承办理;有遗嘱的,按照遗嘱继承或者遗赠办理;有遗赠扶养协议的,按照协议办理。如果没有遗嘱那么应当按照法定继承办理继承事宜。
根据《继承法》第十条 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
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
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
根据《继承法》第十三条规定,同一顺序继承人继承遗产的份额,一般应当均等。对生活有特殊困难的缺乏劳动能力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应当予以照顾。对被继承人尽了主要扶养义务或者与被继承人共同生活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可以多分。有扶养能力和有扶养条件的继承人,不尽扶养义务的,分配遗产时,应当不分或者少分。继承人协商同意的,也可以不均等。
  • [北京-朝阳区]
  • 常路律师 VIP
  • 电话:15901128689
  • 305834积分
回复时间: 2016-11-29 18:35
您好,没有
回复时间: 2016-11-29 16:12
您好,可以享有继承权的!
回复时间: 2016-11-29 16:13
您好,公租房是不能继承的
回复时间: 2016-11-29 16:16
你好,公租房不属于遗产。
回复时间: 2016-11-29 16:16
没有继承权,房产属于女儿
回复时间: 2016-11-29 16:22
您好!没有继承权。
回复时间: 2016-11-29 16:24
公租房是不能继承的
回复时间: 2016-11-29 16:37
你好,可以的。。
回复时间: 2016-11-29 16:40
您好 一般没有的
回复时间: 2016-11-29 16:48
您好 一般没有的
回复时间: 2016-11-29 16:48
公租房 不属于遗产
为尽量避免给当事人造成不良影响,经当事人本人申请110.com将对文章内容进行技术处理,点击查看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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