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户名 密码
记住我
发布法律咨询 回复法律咨询 加入收藏
全国站 [进入分站]
发布免费法律咨询
网站首页 法律咨询 找律师 律师在线 律师热线 法治资讯 法律法规 资料库 110法律微网
您的位置: 110网首页 >> 法律咨询 >> 所有类别 >> 民事 >> 农村承包 >> 查看咨询        今日活跃律师: 陈晓云  徐荣康  毕丽荣  朱建宇  张鸿  
该问题已关闭

林权权利认定

陕西-西安 11-29 22:59  悬赏 20  发布者:akzpqw 给我留言  回答:(2)
本人于09年林改购买村集体山528亩,购买金额1万人民币,购买时村上给我出具了一张收据并盖有村公章(未与村委会签订承包合同书等相关协议)。而当时作为村干部的刘某,口头要与我合伙购买,但其人并未出1分钱,我与刘某私下也未签订过任何合伙协议,因刘某是村干部兼村护林员,所有相关林业手续由他经办,刘某私下填写村级林地联户承包合同书,该合同书无文号,无作为林地所有权的村委会签章,无林权联户权利人签章,只是简单填写了由我2人共同拥有林权(凡合同中涉及到本人的名字皆非我本人签章),目前该合同作为底册已入档。
截止目前,我手头上掌握的有林权证(林权证户主为我,但备注有瑕疵,内容为:一共两户,利益均分,并未明确到底是和谁利益均分)、购买林地的收据及村委会出具的一张证明(内容为兹有我村XX组村民XX于2009年林改时购买集体林528亩,于2010年元月23日购买,村上拍价为一万元,属实。落款为村委会签章。)。
现在,刘某见林业相关惠农政策有补偿,把我起诉到基层人民法院,要求分割利益,经过两次开庭未果,侧面消息打听到法院会判决作为被告的我败诉,理由是接近年底,法院考虑年底考核结案率的因素,可能要尽快结案,另外就是法院只认定行政单位发放的林权证,林权证上面有说明“一共两户,利益均分”,因原底册虽然未经村委会及相关权利人签章,但有提到刘某,那么就会给刘某进行分益。
请问:1、法院这样认定是否正确;2、我取得林权证除持有村委会开具的收据之外就只有一个上述证明,并无其他发包合同协议,请问我取得林权证是否合法;3、刘某是否能分割林权证利益?为什么?

(注:本人咨询了本地的一个律师,该律师分析说:如果认定你与刘某的联户合同无效,那么你与村上的承包合同在哪里,如果你与村上没有承包合同,你取得林权证就不合法,如果闹起来的话,肯定会注销,村委会收回权利,你与刘某都不会享受到利益。请问该律师说的有对吗,为什么?)

刘某要合伙与我购买林地,只是口头跟我说,我也没有答应,私下更没有与他签订过任何协议,而且购买时全款1万元,是由我一个人出的,刘某一毛钱都没出,只是利用自己作为村干部的便利及权利,在填写底册等相关资料时,把我和他写在一起,说是合伙。我被这样狼一般的村干部坑,我该怎么办?
您也有法律问题? 您可以 发布咨询,我们的律师随时在线为您服务
全部答案
回复时间: 2016-12-01 11:46
您好!
我国《合同法》第三十六条规定:“法律、行政法规规定或者当事人约定采用书面形式订立合同,当事人未采用书面形式但一方已经履行主要义务,对方接受的,该合同成立。”如果合同成立了,只要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那么成立的合同在成立时便生效了。因此,如果承包方和发包方没有签订书面合同,根据《合同法》的规定,只要承包方或者发包方履行了主要义务,而对方予以接受,即使没有签订书面形式的土地承包合同也是有效的。
如果对判决不服,可以委托专业律师介入帮助进行上诉。
详情可来电来访!
回复时间: 2016-11-30 11:58
首先,你需要等待判决结果再确定你是否上诉维护自己的权利;其次,你的具体问题你们本地律师的结论是不准确的;最后根据你的描述,如果确实具有合伙购买的口头协议,应该属于你们共有,因为对方未出资,你可以起诉要求出资或者解除口头协议。
为尽量避免给当事人造成不良影响,经当事人本人申请110.com将对文章内容进行技术处理,点击查看详情
上海黄浦区
湖南长沙
福建厦门
北京西城区
福建福州
四川成都
江苏无锡
福建莆田
河北石家庄
最新回复律师
上海 黄浦区
人气:41516
湖南 长沙
人气:542235
安徽 合肥
人气:281998
福建 厦门
人气:122857
上海 长宁区
人气:1008469
北京 西城区
人气:4543551
热点专题更多
免费法律咨询 | 广告服务 | 律师加盟 | 联系方式 | 人才招聘 | 友情链接网站地图
载入时间:0.03135秒 copyright©2006 110.com inc. all rights reserved.
版权所有:110.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