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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和老公没离婚,他赌博挥霍完家里钱后去了外地,近10年来一直分居,且他在外地与别的女人同居多年,如今

 05-08 10:30  悬赏 0  发布者:咨询5455 给我留言 地区:上海-徐汇区 回答:(11)
我和老公没离婚,他赌博挥霍完家里钱后去了外地,近10年来一直分居,且他在外地与别的女人同居多年,如今他生病将不久于人世,现在是由我来照顾(人道层面),我老公在外有欠款(这次生病他才告知我,10多年来我一直不知情,现在详情也并未告知我,只知有欠款),他去世后我需要共同承担他的欠债吗?另外我和他名下有一套共同房产于2010年转到女儿名下,这个也会受到影响吗?
问题补充:
我老公的欠款,是在我和他分居期间产生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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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时间:2012年05月08日 11时05分
如果你有证据证明10年间你们未在一起生活 那在此期间他所欠费用 不用你来偿还 将房产转给女儿 除非有特别的证据证明有恶意逃避债务 否则 合法有效 具体可咨询律师
提问者对最佳答案的评价:
谢谢
其它答案
回复时间: 2012-05-08 10:42
属于他的个人债务,与你无关
回复时间: 2012-05-08 11:00
因为这个债务不是供夫妻共同生活实用,属于你丈夫的个人债务。
房产已经转到女儿名下,不会受影响。
回复时间: 2012-05-08 11:06
你和老公分居了十年,如果你说的这笔欠款是在此期间发生的,那么,这笔欠款如果债权人没有证据证明是用于你们的家庭生活,那么,这笔欠款应属个人债务,不属于共同债务。
房产由于现在的产权人是你女儿,所以不属于你们夫妻共同财产,不会受影响。
回复时间: 2012-05-08 11:12
没有用于夫妻共同生活,无需承担。若需帮助,可来电或预约向我当面咨询。
回复时间: 2012-05-08 11:34
你好,你的情况一般是这样处理的:
1、
如果债权人不能够证明是用于夫妻共同生活的,那么,这个债务你不需要还;
2、
无偿转让房产,你老公的债权人如果请求法院撤销的话,就不好说了;
3、
如有需要,可以直接来电咨询
回复时间: 2012-05-08 11:48
你好,
1、夫妻关系存续期间产生的借款或其他债务,原则上首先被推定为夫妻共同债务,除非你能证明发生债务时债权人明知是他个人债务;
2、若债权人知道你们房产转移到女儿名下的事实,可能会受到影响;
3、若被推定为夫妻共同债务而导致你承担责任之后,你可以从他的财产中追回;
4、若需要帮助,可以直接来电。
回复时间: 2012-05-08 12:19
你要承担的。债务如果是2010年后产生的,房子不影响。如果是2010年前产生的,债权人一定说你们是恶意转移财产的。理论上讲,你丈夫的赌债不收法律保护,你不用承担,但是实际上你很难证明那是赌债。这样类似的案件,实践中常常判决妻子连带偿还的。
回复时间: 2012-05-08 12:43
属于个人债务,不由你承担。
回复时间: 2012-05-08 13:57
没有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属于他的个人债务,你无需承担,可来电详细法律咨询。
回复时间: 2012-05-08 16:52
证明这些债务并没有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属于他的个人债务,与你无 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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