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退股或转让办理

北京-丰台区 11-30 11:11  悬赏 0  发布者:土胖子 给我留言  回答:(25)
去年和人一起合伙开了一家公司,出资10000元,但至今经营者以怕泄密为由,不公开任何经营情况和财务报表。打算退出或转让股权收回当初投入的10000元,公司地点在江苏常熟,我在北京怎么办理手续?
问题补充:
没有公司章程发布,一切均对我保密,请问参照何种依据?我手里只有出资证明,内容只涉及出资资金和所占股权比例。
您也有法律问题? 您可以 发布咨询,我们的律师随时在线为您服务
全部答案
回复时间: 2016-11-30 11:25
到工商管理部门办理
回复时间: 2016-11-30 11:47
协商不成,诉讼解决,退股及股权转让,详询来电微信
回复时间: 2016-11-30 12:55
具体要看合同约定
回复时间: 2016-11-30 14:27
1.作为公司股东有权查阅、复制公司章程、股东会会议记录、董事会会议决议、监事会会议决议和财务会计报告。
2.股东之间可以相互转让其全部或者部分股权。
3.法律依据
《公司法》第四条规定,公司股东依法享有资产收益、参与重大决策和选择管理者等权利。
第三十三条规定,股东有权查阅、复制公司章程、股东会会议记录、董事会会议决议、监事会会议决议和财务会计报告。
股东可以要求查阅公司会计账簿。股东要求查阅公司会计账簿的,应当向公司提出书面请求,说明目的。公司有合理根据认为股东查阅会计账簿有不正当目的,可能损害公司合法利益的,可以拒绝提供查阅,并应当自股东提出书面请求之日起十五日内书面答复股东并说明理由。公司拒绝提供查阅的,股东可以请求人民法院要求公司提供查阅。
第七十一条规定,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之间可以相互转让其全部或者部分股权。股东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股权,应当经其他股东过半数同意。股东应就其股权转让事项书面通知其他股东征求同意,其他股东自接到书面通知之日起满三十日未答复的,视为同意转让。其他股东半数以上不同意转让的,不同意的股东应当购买该转让的股权;不购买的,视为同意转让。
   经股东同意转让的股权,在同等条件下,其他股东有优先购买权。两个以上股东主张行使优先购买权的,协商确定各自的购买比例;协商不成的,按照转让时各自的出资比例行使优先购买权。
  公司章程对股权转让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回复时间: 2016-11-30 14:48
如果是以股东身份出资有限公司是不能退股的,但是可以转让股权,在其他股东放弃收购的情况下,股权可以转让他人,去工商局办理变更登记,原股东退出。
  • [北京-朝阳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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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时间: 2016-11-30 21:16
合同纠纷:需要按照合同约定处理,违约的可按照下列规定处理,协商不成,可诉讼处理。
 《合同法》:第一百零七条 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 ,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   
        第一百零八条 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合同义务 的,对方可以在履行期限届满之前要求其承担违约责任。
回复时间: 2016-12-01 09:21
建议携带材料直接当面咨询当地律师或者工商部门。
回复时间: 2016-12-01 15:08
建议具体带上材料当面咨询当地律师
回复时间: 2016-12-04 21:03
收集证据可以诉讼解决。
回复时间: 2016-11-30 11:20
需要看公司章程确定?
回复时间: 2016-11-30 11:22
您好,要根据章程规定确定
回复时间: 2016-11-30 11:37
按照公司章程规定处理
回复时间: 2016-11-30 11:37
您好,与公司股东协商,协商不成起诉维权,建议面谈。
回复时间: 2016-11-30 11:38
公司法 第七十五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对股东会该项决议投反对票的股东可以请求公司按照合理的价格收购其股权:(一)公司连续五年不向股东分配利润,而公司该五年连续盈利,并且符合本法规定的分配利润条件的;(二)公司合并、分立、转让主要财产的;(三)公司章程规定的营业期限届满或者章程规定的其他解散事由出现,股东会会议通过决议修改章程使公司存续的。
  自股东会会议决议通过之日起六十日内,股东与公司不能达成股权收购协议的,股东可以自股东会会议决议通过之日起九十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如果你满足不了上述条件的话,只能与别人协商转让股权,但是你作为股东有知情权。
法律依据:公司法 第三十四条 股东有权查阅、复制公司章程、股东会会议记录、董事会会议决议、监事会会议决议和财务会计报告。
  股东可以要求查阅公司会计账簿。股东要求查阅公司会计账簿的,应当向公司提出书面请求,说明目的。公司有合理根据认为股东查阅会计账簿有不正当目的,可能损害公司合法利益的,可以拒绝提供查阅,并应当自股东提出书面请求之日起十五日内书面答复股东并说明理由。公司拒绝提供查阅的,股东可以请求人民法院要求公司提供查阅。
回复时间: 2016-11-30 11:50
要根据章程规定确定
回复时间: 2016-11-30 11:59
您好,很高兴为您解答。
    首先,如果作为公司股东,其拥有股东权利。根据《公司法》第四条规定,公司股东依法享有资产收益、参与重大决策和选择管理者等权利。第三十三条规定,股东有权查阅、复制公司章程、股东会会议记录、董事会会议决议、监事会会议决议和财务会计报告。
    股东可以要求查阅公司会计账簿。股东要求查阅公司会计账簿的,应当向公司提出书面请求,说明目的。公司有合理根据认为股东查阅会计账簿有不正当目的,可能损害公司合法利益的,可以拒绝提供查阅,并应当自股东提出书面请求之日起十五日内书面答复股东并说明理由。公司拒绝提供查阅的,股东可以请求人民法院要求公司提供查阅。
    因此,作为公司股东,您是可以行使上述股东权利的。您可以书面提出查阅公司会计账薄,公司如果不同意的,您可以向法院起诉要求提供查阅。
    其次,根据《公司法》第七十一条规定,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之间可以相互转让其全部或者部分股权。股东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股权,应当经其他股东过半数同意。股东应就其股权转让事项书面通知其他股东征求同意,其他股东自接到书面通知之日起满三十日未答复的,视为同意转让。其他股东半数以上不同意转让的,不同意的股东应当购买该转让的股权;不购买的,视为同意转让。
    经股东同意转让的股权,在同等条件下,其他股东有优先购买权。两个以上股东主张行使优先购买权的,协商确定各自的购买比例;协商不成的,按照转让时各自的出资比例行使优先购买权。
    公司章程对股权转让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因此,您可以向内部其他股东转让股权,或者对外转让股权,然后到登记部门办理股权变更登记。
    希望我的解答您能满意,并采纳为最佳答案,如有问题,可以追问或者加好友联系我,为您指导服务。
回复时间: 2016-11-30 12:31
你可以行使知情权的
回复时间: 2016-11-30 12:40
可以委托他人处理
回复时间: 2016-11-30 14:05
你作为股东,要在公司章程签字的。不然就无法备案的。你是不是被骗了?
回复时间: 2016-11-30 14:17
1、到江苏常熟市的市场管理局(原工商局)查询复印你们设立的公司材料;2、带着和材料出资证明找到合伙人(股东)或者负责人要求查看公司经营情况资料和账目;3、和公司股东、负责人协商提出继续经营或者是退出公司意见;4、寻找可以能够购买你股份的人或者单位,协商价格等转让事宜。5、根据公司意见和购买人的意见决定下步的解决方案。6、在北京是没有办法办理的。
回复时间: 2016-11-30 16:04
到工商部门调取
回复时间: 2016-11-30 19:48
可以凭出资证明主张相关权利
回复时间: 2016-12-01 07:50
你是否登记为公司股东?
回复时间: 2016-12-01 14:23
您好,要根据章程规定确定
回复时间: 2016-12-07 18:32
1、可以把股权转让给其他股东。2、可以把股权转让给股东以外的人,需要股东过半数同意,同等条件下有优先购买权,不同意转让的应当购买股权,不购买的视为同意。3、到工商行政部门办理股权登记。
希望可以帮助到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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