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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民土地问题
广东-湛江 05-09 01:36 悬赏 0 发布者:Alle 给我留言 回答:(1) 这是为何?
敬爱的领导:
我全家11人,除我以外(我及爱人的户口在客路糖厂)其余9人均是雷州市客路镇恒山村委会东坡村村民。解放前夕,我父亲从东坡村迁居本镇东山圩,由于父亲年轻时病故,不足二岁的我随母亲改嫁本镇迈央村。无奈我系“带来”的,常遭村人的冷眼。于2001年我从迈央村迁回东坡村。当时,通过东坡村全体群众大会同意,分配给我家人责任田,我一直耕种了十年。并与村民享同等待遇卖给我宅基地一座,故我全家居有一幢两层楼房。2008年,我备全一切证据,于客路派出所办理了入居东坡村的户口手续。今年东坡村于调整责任田的过程中,有部分村民蓄意谋划,拒绝把责任田分给我家人。令人费解的是,客路镇周宏武镇长率队到我村解决上述问题,也做出这样的决定:本次调整耕地,不给永连家人分配责任田。待有关部门核实其家人户口后,如应分田的,再从明年满期的300亩机动田中给予解决。对于这一决定,纵是村中部分群众特坚决反对态度。但,无奈此决定生于镇长之口,加上一些人的暗中联络,还是得到全村六成村民的同意而实施。
我认为,我的全家人属东坡村合法居民,全靠务农为生。明显今年他们剥夺了我们享受责任田的权力,公然侵犯了我们的合法权益,于理于法都不是公的。特具文恳请上级领导为我家做主,制止其违法行为,帮我一家之弱势群体解决燃眉之急。
此致
敬礼
具文人:蔡永连
二0一二年五月八日
敬爱的领导:
我全家11人,除我以外(我及爱人的户口在客路糖厂)其余9人均是雷州市客路镇恒山村委会东坡村村民。解放前夕,我父亲从东坡村迁居本镇东山圩,由于父亲年轻时病故,不足二岁的我随母亲改嫁本镇迈央村。无奈我系“带来”的,常遭村人的冷眼。于2001年我从迈央村迁回东坡村。当时,通过东坡村全体群众大会同意,分配给我家人责任田,我一直耕种了十年。并与村民享同等待遇卖给我宅基地一座,故我全家居有一幢两层楼房。2008年,我备全一切证据,于客路派出所办理了入居东坡村的户口手续。今年东坡村于调整责任田的过程中,有部分村民蓄意谋划,拒绝把责任田分给我家人。令人费解的是,客路镇周宏武镇长率队到我村解决上述问题,也做出这样的决定:本次调整耕地,不给永连家人分配责任田。待有关部门核实其家人户口后,如应分田的,再从明年满期的300亩机动田中给予解决。对于这一决定,纵是村中部分群众特坚决反对态度。但,无奈此决定生于镇长之口,加上一些人的暗中联络,还是得到全村六成村民的同意而实施。
我认为,我的全家人属东坡村合法居民,全靠务农为生。明显今年他们剥夺了我们享受责任田的权力,公然侵犯了我们的合法权益,于理于法都不是公的。特具文恳请上级领导为我家做主,制止其违法行为,帮我一家之弱势群体解决燃眉之急。
此致
敬礼
具文人:蔡永连
二0一二年五月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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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时间: 2012-05-15 13:59
报 告 书
敬爱的领导:
我是雷州市客路镇恒山村委会东坡村人民群众,全村决定每十年调整分配土地耕种一次,2002年调整分配土地后至2012年今年正月十五日应重新调整分配土地。可是村长蔡颂光要为蔡永连不合理,不合法的一家人分配土地,全村百分之九十的群众不同意,因此干部有意拖压下来不分配土地给群众耕种,严重影响群众来年的收入,制造了诸多矛盾影响社会和谐。
因此,2012年3月12日我村群众代表就向客路镇政府,雷州市人民政府反映,要求政府领导为民作主,派工作人员来我村依法分配责任田给群众耕种,免误春耕农时。 3月26日,蔡颂光村长按全村每人分了0.12亩田之后再也不分了。但是全村按每人应分3亩多责任田,这就讲明村长耍瞒上骗下的手段,欺骗上级。
东坡村群众代表4月19日去湛江市政府反映此情:请求市领导派人员指示给东坡村群众分配土地耕种。4月25日雷州市政府派工作组和客路镇周宏武镇长到我村开会解决分田问题,参加开会群众代表有85户。镇长在会上说:你村同意不同意分责任田给蔡永连,开会群众百分之九十以上不同意。群众说:“一、蔡永连是上梁村委会迈央村人,他一家在迈央村已分了责任田,不能再来我村重分责任田。二、蔡永连祖公在解放前、后土改所属在雷州市客路镇东山村委会圩西村。三、关于2010年8月份迁他儿子户口来我村是违法的。1、迁入我村的户口未经我村群众大会讨论,全村群众都无知此事。2、蔡永连户口仍在迈央村,他在迈央村已分配责任田就不能在我村分责任田。”请贝[附件1] 迈央村前届村长讲述录音。3、4月26日客路镇政府传上梁村委会迈央村村长干部到镇政府问: 你们有沒有出过证明给蔡永连迁出户口? 上梁村委会干部讲沒有出过证明。 你们迈央村土地有否调整过; 迈央村长讲:“ 1978年分田到现在都没有调整过”。这就充分讲明蔡永连一家在迈央村分了责任田; 上梁村委会没有出过证明给蔡永连迁出户口, 这也讲明蔡永连户口仍在上梁村委会迈央村。蔡永连一家在2010年8月迁入东坡村的户口是违法的、 无效的, 一家人不能在两个村庄入两个户口, 享受两个地方分配责任田。东坡村群众不同意分责任田给蔡永连一家是合理合法的。
4月27日客路镇长周宏武在东坡群众大会上讲:“ 第一个方案是先留下20多亩土地出来”。 全村群众沒有一个人举手同意。 镇长就叫蔡颂光村长提第二个方案。 村长讲:“ 第一个方案你们不同意了, 那就按前十年原来耕种的土地继续耕种”。群众反对讲:“1、我村已经进行了第一次调整土地分配;2、 原来群众分配耕种的责任田村里已经拿来承包给别人十多亩土地, 怎能再按原来的责任田耕种呢。3、 十年调整分配土地一次是村里几十年的规定, 现在怎能违反村原来的规定呢? 这不就乱套了吗? 根椐《中华人民共和国村民委员会组织法》的有关规定:“涉及村民利益的重大事项要经村民大会百分之六十以上的人通过”。 这是国家法律之规定,不是你某个人以权力强行压制的。这是违返“村民委员会组织法” 的,你们雷州市工作队和客路镇长是这样不依法来帮我村分责任田给农民耕种,而搪塞其持此态,诿实令人心凉。
2012年5月6日,我村群众代表笫四次到雷州市市委许顺书记反映实况,书记说:“按村民自治法票决执行分田,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执行,春耕不能再等”。 6日下午在我村晒谷场召开全村群众大会,参加到会的群众89户,有雷州市工作组、客路镇领导班子、村委会干部和雷州市电视台等。方案票决时发出87张,收回86张,同意83张,不同意2张,弃权1张。全村122户所以超过3/2票决并且周宏武镇长在会议中宣布本次会议是合法合理的, 同时雷州市电视台将事迹连续播放了3天.
2012年5月8日,东坡全村122户,在6日综上会议结果定出东坡村本次分田、坡地的方案,101户同意签名通过,可是拾田号时蔡永连在客路镇领导班子的保护伞下又捣散了会场,造成拾田号再一次泡影。
2012年5月12日下午4时,又一次在我村召开拾田号大会,到会的有雷州市工作组、客路镇领导班子、村委会干部和治安队几十人员来支持拾田号。当拾到5号田号时,蔡永连夫妻俩连连捣破坏把田号簿撕烂并把桌子打坏,但有关人员不制住不了其行为。
雷州市工作组、客路镇领导虽然多次来我村调解分田,但因偏护蔡永连一家终得不到我村群众的支持,造成分田越陷越深直至现在群众有田不能耕种,可见他不把人民群众生命财产放在眼里,蒌蒌制造了诸多矛盾恶化分田。更奇怪的是村长蔡颂光关机逃跑至今联系不上。导致我村2000多亩耕种责任田丢荒,全村百户、有八十多户甘蔗种全部枯干,造成经济损失一千多万元,使700多口农民无法生活,喊苦连天。请见东坡村每户农民没有土地耕种,蔗种枯干现场相片[附件2] 详。
东坡村700多口农民喊天天不应,叫地地不灵的绝望。特此请求人民政府 ,为民做主,救救我东坡村群众,并把蔡永连其儿子、儿媳及孙子的户口迁出我村,尽快解决春耕问题为望。
此致
敬礼
雷州市客路镇恒山村委会
东坡村全体群众
2012年5月13日
祖公蔡维明,其生父蔡宏华(蔡永连之父)原客路镇东山村委会圩西村居住旧址。
[附件二]
敬爱的领导:
我是雷州市客路镇恒山村委会东坡村人民群众,全村决定每十年调整分配土地耕种一次,2002年调整分配土地后至2012年今年正月十五日应重新调整分配土地。可是村长蔡颂光要为蔡永连不合理,不合法的一家人分配土地,全村百分之九十的群众不同意,因此干部有意拖压下来不分配土地给群众耕种,严重影响群众来年的收入,制造了诸多矛盾影响社会和谐。
因此,2012年3月12日我村群众代表就向客路镇政府,雷州市人民政府反映,要求政府领导为民作主,派工作人员来我村依法分配责任田给群众耕种,免误春耕农时。 3月26日,蔡颂光村长按全村每人分了0.12亩田之后再也不分了。但是全村按每人应分3亩多责任田,这就讲明村长耍瞒上骗下的手段,欺骗上级。
东坡村群众代表4月19日去湛江市政府反映此情:请求市领导派人员指示给东坡村群众分配土地耕种。4月25日雷州市政府派工作组和客路镇周宏武镇长到我村开会解决分田问题,参加开会群众代表有85户。镇长在会上说:你村同意不同意分责任田给蔡永连,开会群众百分之九十以上不同意。群众说:“一、蔡永连是上梁村委会迈央村人,他一家在迈央村已分了责任田,不能再来我村重分责任田。二、蔡永连祖公在解放前、后土改所属在雷州市客路镇东山村委会圩西村。三、关于2010年8月份迁他儿子户口来我村是违法的。1、迁入我村的户口未经我村群众大会讨论,全村群众都无知此事。2、蔡永连户口仍在迈央村,他在迈央村已分配责任田就不能在我村分责任田。”请贝[附件1] 迈央村前届村长讲述录音。3、4月26日客路镇政府传上梁村委会迈央村村长干部到镇政府问: 你们有沒有出过证明给蔡永连迁出户口? 上梁村委会干部讲沒有出过证明。 你们迈央村土地有否调整过; 迈央村长讲:“ 1978年分田到现在都没有调整过”。这就充分讲明蔡永连一家在迈央村分了责任田; 上梁村委会没有出过证明给蔡永连迁出户口, 这也讲明蔡永连户口仍在上梁村委会迈央村。蔡永连一家在2010年8月迁入东坡村的户口是违法的、 无效的, 一家人不能在两个村庄入两个户口, 享受两个地方分配责任田。东坡村群众不同意分责任田给蔡永连一家是合理合法的。
4月27日客路镇长周宏武在东坡群众大会上讲:“ 第一个方案是先留下20多亩土地出来”。 全村群众沒有一个人举手同意。 镇长就叫蔡颂光村长提第二个方案。 村长讲:“ 第一个方案你们不同意了, 那就按前十年原来耕种的土地继续耕种”。群众反对讲:“1、我村已经进行了第一次调整土地分配;2、 原来群众分配耕种的责任田村里已经拿来承包给别人十多亩土地, 怎能再按原来的责任田耕种呢。3、 十年调整分配土地一次是村里几十年的规定, 现在怎能违反村原来的规定呢? 这不就乱套了吗? 根椐《中华人民共和国村民委员会组织法》的有关规定:“涉及村民利益的重大事项要经村民大会百分之六十以上的人通过”。 这是国家法律之规定,不是你某个人以权力强行压制的。这是违返“村民委员会组织法” 的,你们雷州市工作队和客路镇长是这样不依法来帮我村分责任田给农民耕种,而搪塞其持此态,诿实令人心凉。
2012年5月6日,我村群众代表笫四次到雷州市市委许顺书记反映实况,书记说:“按村民自治法票决执行分田,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执行,春耕不能再等”。 6日下午在我村晒谷场召开全村群众大会,参加到会的群众89户,有雷州市工作组、客路镇领导班子、村委会干部和雷州市电视台等。方案票决时发出87张,收回86张,同意83张,不同意2张,弃权1张。全村122户所以超过3/2票决并且周宏武镇长在会议中宣布本次会议是合法合理的, 同时雷州市电视台将事迹连续播放了3天.
2012年5月8日,东坡全村122户,在6日综上会议结果定出东坡村本次分田、坡地的方案,101户同意签名通过,可是拾田号时蔡永连在客路镇领导班子的保护伞下又捣散了会场,造成拾田号再一次泡影。
2012年5月12日下午4时,又一次在我村召开拾田号大会,到会的有雷州市工作组、客路镇领导班子、村委会干部和治安队几十人员来支持拾田号。当拾到5号田号时,蔡永连夫妻俩连连捣破坏把田号簿撕烂并把桌子打坏,但有关人员不制住不了其行为。
雷州市工作组、客路镇领导虽然多次来我村调解分田,但因偏护蔡永连一家终得不到我村群众的支持,造成分田越陷越深直至现在群众有田不能耕种,可见他不把人民群众生命财产放在眼里,蒌蒌制造了诸多矛盾恶化分田。更奇怪的是村长蔡颂光关机逃跑至今联系不上。导致我村2000多亩耕种责任田丢荒,全村百户、有八十多户甘蔗种全部枯干,造成经济损失一千多万元,使700多口农民无法生活,喊苦连天。请见东坡村每户农民没有土地耕种,蔗种枯干现场相片[附件2] 详。
东坡村700多口农民喊天天不应,叫地地不灵的绝望。特此请求人民政府 ,为民做主,救救我东坡村群众,并把蔡永连其儿子、儿媳及孙子的户口迁出我村,尽快解决春耕问题为望。
此致
敬礼
雷州市客路镇恒山村委会
东坡村全体群众
2012年5月13日
我的补充: 2012-05-15 14:08
[附件一] 解放前、后蔡永连一家的户口所属在圩西村祖公蔡维明,其生父蔡宏华(蔡永连之父)原客路镇东山村委会圩西村居住旧址。
[附件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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