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户名 密码
记住我
发布法律咨询 回复法律咨询 加入收藏
全国站 [进入分站]
发布免费法律咨询
网站首页 法律咨询 找律师 律师在线 律师热线 法治资讯 法律法规 资料库 110法律微网
您的位置: 110网首页 >> 法律咨询 >> 所有类别 >> 民事 >> 婚姻家庭 >> 查看咨询        今日活跃律师: 朱建宇  申维丰  微网测试号  曾令栋  郭永康  
该问题已关闭

前女友怀孕 找我要钱

湖北-宜昌 05-09 04:10  悬赏 20  发布者:米兰n 给我留言  回答:(8)
我一个朋友 刚和女朋友分手有1个月  前天打电话说他怀孕了,昨天早上7点打电话和他前女友还有前女友姨妈去打胎,然后打完胎前女友的姨妈要求给5000块,我朋友确实是拿不出来就给了3000,然后今天上午又喊我朋友去谈,直接开口要5万,每个月给2000,说是生活费,岂有此理,两个人在一起都是你情我愿的,怀孕了两个人都有责任,哪来给生活费一说      我朋友对他前女友很好,以前每个月还给她1000生活费,衣服基本都是我朋友给她买的,真是得寸进此不知满足,我很是气愤又不知该如何帮我朋友。只有在此求助各位律师了
您也有法律问题? 您可以 发布咨询,我们的律师随时在线为您服务
全部答案
  • [北京-西城区]
  • 陈晓云律师 VIP
  • 电话:13810012526
  • 4552458积分
回复时间: 2012-05-09 10:11
未登记不构成婚姻关系,双方有一方离开即告解除同居关系,孩子、财产有争议可提请法院解决
  • [湖北-武汉]
  • 徐涛律师 VIP
  • 电话:15327446830
  • 183175积分
回复时间: 2012-05-09 11:37
未登记不构成婚姻关系,双方有一方离开即告解除同居关系
回复时间: 2012-05-09 05:34
要每个月给生活费是没有根据的。
回复时间: 2012-05-09 09:04
情侣之间不存在给付生活费的依据。
回复时间: 2012-05-09 10:50
未登记不构成婚姻关系,双方有一方离开即告解除同居关系
回复时间: 2012-05-09 11:15
未登记不构成婚姻关系,双方有一方离开即告解除同居关系,孩子、财产有争议可提请法院解决 。
回复时间: 2012-05-09 11:24
要每个月给生活费是没有根据的
回复时间: 2012-05-09 23:07
要每个月给生活费是没有根据的
为尽量避免给当事人造成不良影响,经当事人本人申请110.com将对文章内容进行技术处理,点击查看详情
浙江杭州
河南郑州
福建厦门
湖南长沙
四川成都
广东深圳
广东梅州
福建福州
北京朝阳区
最新回复律师
浙江 杭州
人气:442609
河南 郑州
人气:28760
山东 菏泽
人气:212763
热点专题更多
免费法律咨询 | 广告服务 | 律师加盟 | 联系方式 | 人才招聘 | 友情链接网站地图
载入时间:0.02825秒 copyright©2006 110.com inc. all rights reserved.
版权所有:110.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