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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公司股份分配问题

河南-郑州 05-10 08:52  悬赏 0  发布者:36nets 给我留言  回答:(9)
A,B,C共同出资比例为:4:3:3,公司开始后B完全没有对公司做实质性的事情,公司人员销售技术售后管理,完全没有任何帮助,公司现在步入正轨,我是A,我们分配利润该怎么做调整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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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时间: 2012-05-10 09:53
由股东之间协商
回复时间: 2012-05-10 08:58
按照公司章程执行
追问:

B提出引入身股,和银股,A和C享有身股+银股利润,B则只享有银股利润,那么银股和身股在总利润的比例怎么分配合适呢。

回复时间: 2012-05-10 09:26
有约定的按约定,没有约定或者无法证明的按出资比例。
回复时间: 2012-05-10 10:27
有约定的按约定,没有约定或者无法证明的按出资比例。
回复时间: 2012-05-10 12:21
可以按照公司章程执行
回复时间: 2012-05-10 12:23
1、根据法律的规定,你们的利润分配应根据公司章程的规定进行,如果公司章程没有规定的,则应根据所持股权进行分配;
2、至于你们对公司各自所做的贡献不同,可以通过股东会或者董事会确定参与公司经营的人员的职务以及职务待遇和奖励方式。但这不涉及到公司股东分配的问题。
3、有限责任公司和股份有限公司不能以劳务出资,因此不存在身股的问题。但合伙企业可以劳务出资,你们也可以按比较将一部分出资让出,以股份的形式作为对公司有贡献的人的奖励。
如需帮助,可以联系我们。
我的补充: 2012-05-10 12:24
第1中,就是根据公司章程的约定。
我的补充: 2012-05-10 12:25
“就是”是打错字了,是“应是”
1中,就是“根据公司章程的约定”。
回复时间: 2012-05-10 13:51
股东协商决定
回复时间: 2012-05-10 14:44
可以按照公司章程执行
回复时间: 2012-05-10 15:08
工资与分红,是不同的。通常应该按照出资比例进行分红,而股东劳动也是应该支付报酬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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