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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解决问题

请问这份协议属于离婚协议的一部分吗?如果双方签字后,是否具有法律效力?

 12-05 09:44  悬赏 0  发布者:zm2820…… 给我留言 地区:江苏-南京 回答:(2)
我与前夫近日已离婚,孩子抚养权给我,男方每月支付1500元抚养费。但前夫不想搬走,并且他提出并拟定了一个新的协议。具体内容为:
                  离婚协议附属协议说明
    男XXX和女XXX在x年x月x日办理了离婚手续,在离婚协议中关于壹千伍佰元抚养费用的说明,如果男方住在女方家中并且和女方一起照看孩子,那么每月给女方壹千伍佰元抚养费可以免除缴纳,如果男方离开女方家中自离开日起就要每个月缴纳壹千伍佰元(每个月应该打到女方的银行帐号或者其它可以收到款项的帐号)的孩子的抚养费用。特此说明。

协议人
协议人

                               年  月  日
求教您,他拟定的这份协议如果双方签字的话,是否仍然属于那份离婚协议的一部分?是否具有法律效力?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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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佳答案
  • [上海-浦东新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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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时间:2016年12月05日 10时11分
可以作为离婚协议的一部分,但是如果后续发生争议,对是否居住在家中如何举证是个问题
追问:

也就是说,只要双方签字,这份不去民政局盖章的协议也具有法律效力,对吗?谢谢您。

提问者对最佳答案的评价:
得到了及时的指点,非常感谢。
其它答案
回复时间: 2016-12-05 14:15
可以作为离婚协议的一部分,但是如果后续发生争议,对是否居住在家中如何举证是个问题
为尽量避免给当事人造成不良影响,经当事人本人申请110.com将对文章内容进行技术处理,点击查看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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