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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属工伤,公司是否有赔偿责任

广东-佛山 05-10 11:44  悬赏 10  发布者:5月阳光 给我留言  回答:(7)
我有一个朋友,进入一间上市公司担任该酒厂的业务代表.主要工作是开摩托车去城乡为该产品作下订单及市场维护.一入该公司,试用期为一星期左右.一星期过后,签定试用合同,如果接下来一个月双方没有问题,正式转为正式员工.
  我朋友试用一星期后,签定了试用合同当天,开车向工作地点出发,发生了交通事故.我朋友脚受伤了,医药费现在已经两万多,还没康复。由于我朋友追尾,负全责,对方没有赔钱,我朋友于是找到那公司,要求按工伤赔偿。但是他向公司反映这件事后,公司以未入职为由,否认赔偿。
   我想问我朋友的情况是否属工伤?公司是否应承担他医疗费用?
问题补充:
大家好,可能我说得不是很清楚明白。我再加点补充。我把朋友的事更清楚的说一次。那天我朋友8:30分准时到达办公室,点名签到后,经理开早会。主要是汇报前一天的工作情况。开完早会后,由于已经第六天,文员给了一份入职合同给他签了,由于入职要做一份试题,所以他晚了一点开车去市场。销售业务的工作就是在指定的路线上,对指定的终端(比喻士多,大排档,餐饮,批发部进行进货,销售等市场维护的)。平时上班时间就是从早上8:30到12:00中午是13:30到21:00。8:30要准时到办事处报到,正式上班。迟到就要罚款50元一次。开完早会各自出发到指定路线。城区半小时内到达,郊区1小时内到达。出发后文员会电话查岗。不能用终端电话报到就要扣50元一次的。我朋友就是从办公室开往外围市场路上发生的交通事故。现在公司以试用未够一个月为由,不是正式员工,不给予赔偿。因为发生交通事故的地点是到终端的必经之路,这算不算工作地点?因为上班时间是早上8:30,而发生事故是在10点左右,那算不算上班时间。想请教各位一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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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时间: 2012-05-10 11:54
先行工伤认定,再伤残鉴定,然后索赔
追问:

工伤认定的程序是怎么样的啊?

回复时间: 2012-05-10 11:50
不属于工伤。。
追问:

麻烦问一下,为什么不属于工伤呢?

回答:

因为你朋友在交通事故中负全部责任,所以不属于工伤。

追问:

我朋友是开完早会,已经点名签到。从办公室开往工作地点。(路线是在城镇,发生交通时间已经是在上班时间和工作必经之路上发生的交通事故,而不是上下班从家往公司的路上)。这样也不算吗?可能我说得不是好清楚。如果不算工伤,那不是跟:
第三章 工伤认定
  第十四条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工伤:   (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   (二)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   (三)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
所说的有不同。再请教一下,谢谢!

回复时间: 2012-05-10 12:39
搜集证据可申请工伤认定。
回复时间: 2012-05-10 16:06
全责就不属于工伤
追问:

我朋友是开完早会,已经点名签到。从办公室开往工作地点。(路线是在城镇,发生交通时间已经是在上班时间和工作必经之路上发生的交通事故,而不是上下班从家往公司的路上)。这样也不算吗?可能我说得不是好清楚。如果不算工伤,那不是跟:
第三章 工伤认定
  第十四条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工伤:   (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   (二)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   (三)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
所说的有不同。再请教一下,谢谢!

回复时间: 2012-05-10 16:23
应该先申请工伤认定然后要求赔偿.
回复时间: 2012-05-10 20:29
全责就不属于工伤
追问:

我朋友是开完早会,已经点名签到。从办公室开往工作地点。(路线是在城镇,发生交通时间已经是在上班时间和工作必经之路上发生的交通事故,而不是上下班从家往公司的路上)。这样也不算吗?可能我说得不是好清楚。如果不算工伤,那不是跟:
第三章 工伤认定
  第十四条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工伤:   (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   (二)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   (三)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
所说的有不同。再请教一下,谢谢!

回复时间: 2012-05-11 14:48
因朋友负全责,不属于工伤。
为尽量避免给当事人造成不良影响,经当事人本人申请110.com将对文章内容进行技术处理,点击查看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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