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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曾经耍了一个女朋友,有了一个小孩,没有领证是她没到年龄,后来我们分手了小孩给了她

四川-宜宾 12-05 13:34  悬赏 0  发布者:ask201…… 给我留言  回答:(7)
我曾经耍了一个女朋友,有了一个小孩,没有领证是她没到年龄,后来我们分手了小孩给了她,现在的我结婚了也有了小孩,我没把以前的事告诉现在的老婆,结婚过后没多久她知道了我们吵过闹过当到父母的面也说过后来她原谅了我,两年过去了她始终觉得我是有过去的人心中的结始终解不开,觉得我骗了他,现在她想要离婚又要小孩真离婚了,如果走法律程序我想问小孩会给谁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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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部答案
回复时间: 2016-12-05 13:43
抚养权的归属,可以双方协商,一旦协商不成,则需由法院判决。
回复时间: 2016-12-05 16:57
你好,根据有利于子女成长原则判决,具体根据你们双方实际情况进行处理
回复时间: 2016-12-05 13:35
你好,抚养权的归属,可以双方协商,一旦协商不成,则需由法院判决。法院判决抚养权归属,一般根据有利于子女成长原则进行,主要考虑以下因素:有无住所、工作、收入、夫妻双方的学历、家庭环境、子女的年龄等。2周岁以下,以跟随母亲生活为原则;10岁以上,征求孩子意见。如有疑问或需法律帮助,可来电咨询或预约面谈。
回复时间: 2016-12-05 13:40
2周岁以下,以跟随母亲生活为原则;10岁以上,征求孩子意见
回复时间: 2016-12-05 13:41
您好,一般孩子的抚养权,2周岁以下,以跟随母亲生活为原则;2-10周岁,法院会根据有利于孩子成长的原则来判定,主要考虑以下因素:夫妻双方的学历、工作、收入、年龄、家庭环境、子女的年龄等。10周岁以上,需要考虑孩子意见。
回复时间: 2016-12-05 14:15
你好,抚养权一般是自己争取,主要是对孩子有利原则,包括经济因素,生活环境等,2岁以下的一般随女返回生活,10以上的征求孩子的意见。
回复时间: 2016-12-05 15:05
你好,在离婚案件中,如果父母双方就子女的抚养问题达成协议的,一般会尊重当事人意思表示,按其协议处理,但协议由父方或母方抚养子女对子女的正常生活有严重不利的除外。如果双方协议轮流抚养子女的,也会尊重双方协议的。子女不满两周岁的处理。两周岁以下的子女,一般随母方生活,但母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随父方生活:①患有久治不愈的传染性疾病或其他严重疾病,子女不宜与其共同生活的;②有抚养条件不尽抚养义务,而父方要求子女随其生活的;③因其他原因,子女确无法随母方生活的。子女在两周岁以上不满十周岁的处理。对两周岁以上未满十周岁的未成年的女,父方和母方均要求随其生活,一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予优先考虑:①已做绝育手术或因其他原因丧失生育能力的;②子女随其生活时间较长,改变生活环境对子女健康成长明显不利的;③无其他子女,而另一方有其他子女的;④子女随其生活,对子女成长有利,而另一方患有久治不愈的传染性疾病或其他严重疾病,或者有其他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情形,不宜与子女共同生活的。子女在十周岁以上的处理。对未成年子女满十周岁的,父母双方对抚养权发生争执时,一般考虑该子女的意见。满十周岁的未成年子女,属于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具有一定的辨别是非的能力,所以在离婚案件中,处理子女随谁生活的问题上,应考虑到子女的个人的意愿。但这并不是说十周岁以上未成年子女可以随意选择随谁生活,法院一般在父方母方同争抚养权,且双方都具有抚养子女的条件时,才考虑子女个人的意见。对于成年的子女随哪方生活的问题,则会更多的考虑子女的意见。子女单独随祖父母或外祖父母共同生活多年的处理。父方与母方抚养子女的条件基本相同,双方均要求子女与其共同生活,但子女单独随祖父母或外祖父母共同生活多年,且祖父母或外祖父母要求并且有能力帮助子女照顾孙子女或外孙子女的,可作为子女随父或母生活的优先条件予以考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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