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违约金

重庆-万盛 05-11 19:16  悬赏 0  发布者:zhuerc…… 给我留言  回答:(4)
律师,您好!我现在有这样一个问题想咨询:我刚从别人手上转下一个门市,他与房东的合同是今年10月到期,所以我支付了他已经支付给房东的租金,同时,我4月与房东签订了一个门市出租合同,约定租期为今年10月1日起的3年期,因为我们是外地人,所以现在我才发现合同约定的租金远超市场价,可能因此无法经营下去,所以我想到10月或者提前不租了,不知道这样可以不?合同没有约定违约事项,也没有提及违约金,不知道怎么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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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部答案
回复时间: 2012-05-11 20:40
可以解除你与房东之间签订的租赁合同。现在就书面通知房东解除合同,应该说对房东没有损失,至少损失不大,这样你就承担不了多少违约金。
  《合同法》  第一百一十三条 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给对方造成损失的,损失赔偿额应当相当于因违约所造成的损失
回复时间: 2012-05-11 20:55
当然可以的,只要你前面的合同还没有到期的情况,
回复时间: 2012-05-11 21:31
建议带上合同到律师事务所进行详细咨询
回复时间: 2012-05-12 11:08
可以解除你与房东之间签订的租赁合同。现在就书面通知房东解除合同,应该说对房东没有损失,至少损失不大,这样你就承担不了多少违约金。
   《合同法》  第一百一十三条 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给对方造成损失的,损失赔偿额应当相当于因违约所造成的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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