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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村发布关于在镇区开展镇容镇貌综合整治的通告,说是根据〈中华

广东-揭阳 12-06 17:04  悬赏 0  发布者:炯` 回答:(2)
我村发布关于在镇区开展镇容镇貌综合整治的通告,说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和广东省〈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规定〉等法律法规的规定,要整治经营秩序,要求不能跨门槛经营,店外经营,要求进行拆除,对于此事想请问律师对于这方面法律法规是怎样规定的,要拆但也不可能连门槛外几米的遮雨铁皮都得全拆了吧。法律法规规定农村在门槛外最多可搭几米的遮雨的铁皮,我家门口是一条公路,原本建的铁皮离公路有好几米,也没进行经营,但还是给要求拆,所以请问律师需要拆到离公路多远才够,或者说得拆到剩下几米的铁皮?愿我的问题没有给律师带来过多的麻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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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部答案
回复时间: 2016-12-06 17:05
根据《公路法》第二十九条的规定,公路与两侧建筑设施的距离按公路道路性质确定,不按等级确定。
公路法
 第二十九条 在公路两侧修建永久性工程设施,其建筑物边缘与公路边沟外缘的间距为:国道不少于20米,省道不少于15米,县道不少于10米,乡道不少于5米。
回复时间: 2016-12-06 17:06
看当地的实际情况的。
为尽量避免给当事人造成不良影响,经当事人本人申请110.com将对文章内容进行技术处理,点击查看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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