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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官分割房产

北京-朝阳区 05-12 11:30  悬赏 0  发布者:sdydq2 给我留言  回答:(10)
男方婚前购买两套房,婚后共同按揭一套房,房贷单独由男方住房公积金承担,离婚庭审调解时,女方索要男方婚前购买条件较好的一套,敲诈未能如愿,法官也没判离。请问男方二次起诉离婚,法官会如何分割这些房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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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辽宁-大连]
  • 张亮律师 VIP
  • 电话:15142072411
  • 1194172积分
回复时间: 2012-05-12 11:45
婚后还贷部分及其增值属于共同财产,离婚是平分。
  • [北京-朝阳区]
  • 常路律师 VIP
  • 电话:15901128689
  • 305834积分
回复时间: 2012-05-12 16:09
您好,婚前财产归个人所有,婚姻存续期间,如无特别约定,夫妻共同财产原则上双方均分;但如果对方有过错,可以主张多分共同财产
回复时间: 2012-05-12 11:36
答:1、两套房是男方的婚前财产,不参与财产分割;2、共同还贷部分,可以平均分割;3、共同按揭一套房的增值部分,可以对女方给予适当补偿。
回复时间: 2012-05-12 11:38
没有还清贷款及没有房证之前,法官不会判决分割的.
回复时间: 2012-05-12 11:44
此房属于男方婚前个人财产,不会分割,双方婚后共同还贷支付的款项及其相对应财产增值部分,离婚时由产权登记一方对另一方进行补偿。
回复时间: 2012-05-12 12:34
如果有需要可以来电免费咨询,根据案情细节做出更准确解答。
回复时间: 2012-05-12 14:45
等分婚后还贷部分及其增值部分
回复时间: 2012-05-12 14:45
婚前取得的财产,属于男方个人财产。离婚时不需要分割
回复时间: 2012-05-12 15:57
婚前购买的就属于个人财产,对方无权要求分割。婚后的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原则均分
回复时间: 2012-05-12 17:33
1、婚前购买的属于男方的个人财产,不参与分割
2、婚后按揭的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女方可以分得一半
为尽量避免给当事人造成不良影响,经当事人本人申请110.com将对文章内容进行技术处理,点击查看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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