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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律师,我儿子吃餐桌,昨天放学他回到餐桌吃完饭正想写作业时餐桌老师让他去学校找没回餐桌的同学

山东-济宁 12-06 19:03  悬赏 0  发布者:ask201…… 给我留言  回答:(1)
您好律师,我儿子吃餐桌,昨天放学他回到餐桌吃完饭正想写作业时餐桌老师让他去学校找没回餐桌的同学,我儿子在学校找同学时不小心把门牙磕掉一块,今天修补了一下,医生说等十八岁以后再补一次,我想问一下下十年之后的费用餐桌有责任出吗?谢谢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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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时间: 2016-12-06 19:26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七条规定:对未成年人依法负有教育、管理、保护义务的学校、幼儿园或者其他教育机构,未尽职责范围内的相关义务致使未成年人遭受人身损害,或者未成年人致他人人身损害的,应当承担与其过错相应的赔偿责任。
追问:

谢谢您陈律师,我还想问18岁以后补牙的费用我现在能不能让餐桌培偿,怎么培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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