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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老公想去起诉跟我离婚,还要我赔偿彩礼钱,还不让我拿走我家送的东西

黑龙江-哈尔滨 12-07 09:48  悬赏 0  发布者:ask201…… 给我留言  回答:(10)
我老公想去起诉跟我离婚,还要我赔偿彩礼钱,还不让我拿走我家送的东西,还不想给我分财产,我们俩双方都没有过错,他就是不想过了。我该怎么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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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部答案
  • [黑龙江-哈尔滨]
  • 李晓航律师 VIP
  • 电话:18646088498
  • 587782积分
回复时间: 2016-12-07 09:50
你好,你不需要赔偿什么,他执意离婚你就只能维护自己合法权利,合法分割你应当有的财产
  • [黑龙江-哈尔滨]
  • 王皓律师 VIP
  • 电话:18104515837
  • 282528积分
回复时间: 2016-12-07 09:54
你好,彩礼是男方赠送给女方的。所谓赠送是自愿的,所以在法律上是不能要求返还。但彩礼与一般的赠予行为不同,它实际上是以双方结婚作为附加条件的。根据这一现实情况,法律规定了三种可以要求返还彩礼的情况:一是双方尚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即实际上并未结婚;二是双方虽然结婚,但并未共同生活;第三种情况比较复杂,即结婚前给对方彩礼,导致给付方生活困难的。
  • [河北-保定]
  • 王林律师 VIP
  • 电话:13463270151
  • 416713积分
回复时间: 2016-12-07 10:22
你好,报警解决
回复时间: 2016-12-07 09:50
理由不成立
回复时间: 2016-12-07 09:50
积极应诉
回复时间: 2016-12-07 09:55
你好,彩礼返还的条件《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二)》(下称《婚姻法解释(二)》)第十条规定:“当事人请求返还按照习俗给付的彩礼的,如果查明属于以下情形,人民法院应当予以支持:(一)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的;(二)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的;(三)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的。适用前款第(二)、(三)项的规定,应当以双方离婚为条件。
回复时间: 2016-12-07 09:56
你好,当事人请求返还按照习俗给付的的,如果查明属于以下情形,人民法院应当予以支持:
  (一)双方未办理手续的;
  (二)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的;
  (三)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的。
  适用前款第(二)、(三)项的规定,应当以双方离婚为条件
回复时间: 2016-12-07 09:58
你好,夫妻双方感情完全破裂的情况可以协议离婚,协商一致的可到双方任何一方户籍地民政部门办理离婚手续(律师可以协助制作离婚协议);协议不成的,任何一方都可以向对方户籍地或经常居住地法院起诉离婚,有财产争议的,婚后取得的财产一般平均分配
回复时间: 2016-12-07 10:00
办理了结婚证,彩礼无需返回
回复时间: 2016-12-07 10:07
适当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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