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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方在谈恋爱期间,接受男方赠予的苹果手机一部,在第一次见家长时恰逢女方出国游玩前夕,其母给见面礼红包

北京 12-07 15:20  悬赏 0  发布者:1481094591 给我留言  回答:(11)
女方在谈恋爱期间,接受男方赠予的苹果手机一部,在第一次见家长时恰逢女方出国游玩前夕,其母给见面礼红包2000元,本不欲收下,其母称这是希望女方去国外为她捎特产的钱才收下,同年六月,男方要求女方陪同回农村姥姥家为其姥爷祝寿,并在此之前承诺姥爷给1000元祝寿红包归女方所有要求女方提前为其还信用卡账单一千元。年底因性格不合女方提出分手,男方及其母亲一口咬定女方劈腿,对其进行电话骚扰、到工作单位骚扰并且在微博上发女方照片以及联系方式对其进行辱骂和污蔑,要求女方归还苹果手机。请问女方是否有义务将手机给他?男方母亲向法院起诉要求女方返还原物,用去年的手机购买凭据,声称手机是“借”给女方使用,要求返还。还编造女方承诺提分手返还“用于结婚”的三千块钱。请问她所谓的承诺是否有法律效益?如何举证和应对?有没有哪条法律法规可以借此机会向法庭申请保护女方不再受到男方及其家人的骚扰?
问题补充:
 事实是赠予,但是男方母亲诉状上写的是借用。在没有借据的情况下,也没有其他证据证明不存在借用关系和所谓承诺的情况下,按照律法谁胜诉的机会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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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部答案
回复时间: 2016-12-07 15:27
可以报警
  • [北京-西城区]
  • 陈晓云律师 VIP
  • 电话:13810012526
  • 4557222积分
回复时间: 2016-12-07 15:46
属于赠与的,不需要返还。
  • [北京-朝阳区]
  • 宋超律师 VIP
  • 电话:18811476983
  • 873923积分
回复时间: 2016-12-07 16:56
您好,以赠予的方式给予对方的钱款则无需返还的!
回复时间: 2016-12-07 15:25
你好,属于赠与的,不需要返还。
回复时间: 2016-12-07 15:30
您好,不需要返还
回复时间: 2016-12-07 15:34
你好,建议协商处理。如果遭遇骚扰可以报警。
回复时间: 2016-12-07 15:41
赠予已经完成,可以不予返还
回复时间: 2016-12-07 15:56
赠与财物不需要返还
回复时间: 2016-12-07 16:00
你好,一般是赠与
回复时间: 2016-12-07 16:34
您好,对于赠与与承诺,都是谁主张谁举证。对于对方的骚扰,可以起诉,要求侵权人停止侵害、恢复名誉及声誉、消除影响、赔礼道歉等,如因此给您造成其他损失,可以主张进行赔偿。根据具体情况及侵权人过错程度也可以主张精神损害赔偿。
回复时间: 2016-12-07 17:27
可以找律师处理的。
为尽量避免给当事人造成不良影响,经当事人本人申请110.com将对文章内容进行技术处理,点击查看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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