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诉讼时效

北京 12-08 13:45  悬赏 0  发布者:刘道裕 给我留言  回答:(8)
我购买了一个私募基金,基金期限两年,每半年付息5.5%。两年到期时还本。但同时又规定,在到期后的两年中,也就是第三年和第四年每年年底,再各分红1%。请问,此合同的诉讼时效能否从第四年年末开始计算?
问题补充:
合同和履约承诺函中都有第三年和第四年末分红日期和数量的约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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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部答案
回复时间: 2016-12-08 14:00
根据具体案情判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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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电话:18811476983
  • 873923积分
回复时间: 2016-12-08 15:18
您好,权利受到侵害之日起开始计算!
回复时间: 2016-12-08 13:59
你好,需结合具体案情分析。
回复时间: 2016-12-08 14:02
诉讼时效的起算,也即诉讼时效期间的开始,它是从权利人知道或应当知道其权利受到侵害之日起开始计算,即从权利人能行使请求权之日开始算起。
追问:

这样讲,如果第一个半年没付息,就开始算时效,那合同到期后半年时效就结束了。那是错误的吧。至少应当从合同到期开始算吧。谢!

回复时间: 2016-12-08 14:10
您好,在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损害之日起算。
追问:

这样讲,如果第一个半年没付息,就开始算时效,那合同到期后半年时效就结束了。那是错误的吧。至少应当从合同到期开始算吧。谢!

回答:

要根据具体情况,您购买的金额是多少,建议面谈。

回复时间: 2016-12-08 14:10
您好,需结合具体案情分析
回复时间: 2016-12-08 14:24
不是的;
要看私募基金合同约定及交易细节情况;
我正在代理投资私募基金纠纷的案件,可以看我的案例;
还是聘请律师代理起诉稳妥,如需代理,可以联系我。
回复时间: 2016-12-08 15:29
根据具体案情判断
为尽量避免给当事人造成不良影响,经当事人本人申请110.com将对文章内容进行技术处理,点击查看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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