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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婚假工资问题

 05-14 10:00  悬赏 10  发布者:lsU5781 回答:(1)
律师,你好,我身份证显示我是1985年12月9日出生的,我于2012年3月15日结婚登记,并于2012年4月3日到2012年4月12日请假10天回家摆酒,按婚姻法,劳动法和广东省的计划生育条例,我是不是属于晚婚?晚婚是不是享受13天带薪假期?其中带薪是不是按照平常上班的人那样发,即基本工资 全勤奖金 销售提成?如果公司只发其本工资 当月全勤奖金每天的平均数*(当月天数-10),这样合法不?再问一下晚育男方有多少天全薪护理假?护理假可以和当时未休完的婚假加在一起休吗?谢谢!本人联系电话:15820923345,甘先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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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部答案
回复时间: 2012-05-14 10:04
婚嫁是带薪休假,应当发放全额工资,包括提成奖金等,单位不发你可以申请劳动仲裁。
有问题请留言,赵律师不接受异地电话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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