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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孩生育

广西 05-14 14:42  悬赏 0  发布者:krL2977 回答:(2)
我俩都是国家干部职工,属于再婚(之前双方都生育过一孩),现男方扶养小孩,什么情况下可以再生一孩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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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部答案
回复时间: 2012-05-14 14:51
可以申请生第二胎:再婚夫妻一方只生育一个子女,另一方未生育的
回复时间: 2012-05-14 16:03
《广西壮族自治区人口和计划生育条例》第十四条 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经县级人民政府人口和计划生育部门批准可以生育第二个子女: 

  (一)夫妻双方均是独生子女的; 

  (二)夫妻一方是烈士的独生子女的; 

  (三)夫妻一方是五级以上或者夫妻双方是六级以上伤残军人的; 

  (四)夫妻生育的第一个子女经设区的市人民政府人口和计划生育部门组织医学专家进行医学鉴定确诊为病残儿,不能成长为正常劳动力,且医学上认为可以再生育的; 

  (五)婚后不育,经设区的市人民政府人口和计划生育部门组织医学专家进行医学鉴定并确诊为不育症,依法收养一个子女后怀孕,要求生育的; 

  (六)再婚夫妻一方只生育一个子女,另一方未生育的; 

  (七)夫妻双方均是一千万人口以下少数民族的。
为尽量避免给当事人造成不良影响,经当事人本人申请110.com将对文章内容进行技术处理,点击查看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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