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两间两层临街房屋2011中旬拆迁,开发商协议书说2012年春

湖北-孝感 12-10 21:28  悬赏 0  发布者:ask201…… 给我留言  回答:(3)
两间两层临街房屋2011中旬拆迁,开发商协议书说2012年春节前在临街15米内还同等面积两间三层房屋,后觉得协议书不合理,由会计写证明另赔偿临街门面两间,政府房屋管理中心盖章。但规定时间未执行而且房屋规划设计方案已变合同没改(原房屋规划:整体由东向西做一排临街两间三层楼房。后改为:6+1一层门面,2至6层为套房.由东向西一排临街房屋也是一层门面,上面套房)。2015年底还建两间三层,但还建房位置变了,在临街房的后面一排两间三层其中一套,现已住。门面一间都不还因为面积已经还够。想问有经验的律师门面还有多大机会要回来?协议还建时间超过那几年能要求赔偿吗?如果赔偿但协议书没写关于赔偿的要求怎么办?那门面想要回,开发商要拆迁户付八万合理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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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部答案
回复时间: 2016-12-10 21:58
不合理的
回复时间: 2016-12-12 15:43
您好!
可以委托专业律师向法院提起诉讼来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要求其履行签订的协议内容,承担违约责任。
详情可来电来访!
回复时间: 2016-12-11 11:38
开发商有违约 行为的可以主张违约责任的,建议你可以直接电话说清楚情况。
为尽量避免给当事人造成不良影响,经当事人本人申请110.com将对文章内容进行技术处理,点击查看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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