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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购丢失了上千元的货物,物流站推卸承担责任!

 05-15 13:43  悬赏 0  发布者:龙旋 给我留言 地区:广东-广州 回答:(1)
我在网上购物,买了2250元的货物,在物流环节被别人冒名领走了货物,在我的通话记录里,也莫名奇妙地有了与物流站之间的通话记录,现在物流站已经报案,公安机关凭通话记录,一口咬定我是本人或派人领走了货物,请问通话记录可以作为犯罪证据吗?我确实没有领到货物,会被公安机关以诈骗罪起诉判刑吗?我叫阿旋,麻烦尽快给我回复!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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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佳答案
回复时间:2012年05月15日 16时29分
通话记录可以作为证据使用,定案需要有力证据而不能单凭一个通话记录。
你说你没有取货,你需要证明你当天作了什么,有谁可以证明。
维护合法权益需要证据说话。
追问:

谢谢你的回复!再请问我当天和家人在一起,家人可以作为见证人吗?

提问者对最佳答案的评价:
很好!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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