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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暑假前我带孩子参加了西安亚童举办的走秀活动,后期在亚童报了个暑假班

陕西-西安 12-15 13:22  悬赏 0  发布者:ask201…… 给我留言  回答:(1)
您好,暑假前我带孩子参加了西安亚童举办的走秀活动,后期在亚童报了个暑假班,但因为老家老人生病只上了1/4课程后边的都没上,后期处理时亚童刚开始给的方案是扣除20%违约金+1/4课程费用+前期我们参加活动费用。对此我不理解,参加活动时他们说活动是免费参加的,现在又要收取费用。他们的解释是他们的活动都要有成本当我们在他们这报班后就要承担相应费用。关键是活动是我们报班前参加的,他们为宣传免费举办的,还有只参加活动没报班的都是免费参加的,对此没有达成共识。亚童立马又出具第二套方案扣除30%违约金+1/4课程费用。这次方案不提前期活动费用,违约金立马从20%变成了30%.他们的解释是第一种方案我们不同意,他们vip客户就是这样规定的,像我们这种情况本来可以一分钱不退的。反正就两种方案让我二选一。想咨询的事他们有哪些方面不合法,赔付了违约金,还需要扣1/4课程费用吗?违约金从20%突然变成30%说的通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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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部答案
回复时间: 2016-12-15 14:23
针对你的问题答复如下:

    1,《消费者权益保障法》第五十五条 经营者提供商品或者服务有欺诈行为的,应当按照消费者的要求增加赔偿其受到的损失,增加赔偿的金额为消费者购买商品的价款或者接受服务的费用的三倍;增加赔偿的金额不足五百元的,为五百元。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2,消费者和经营者发生消费者权益争议的,可以通过下列途径解决:
    (一)与经营者协商和解;
    (二)请求消费者协会调解;
    (三)向有关行政部门申诉;
    (四)根据与经营者达成的仲裁协议提请仲裁机构仲裁; 
    (五)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以上答复,如果满意,敬请采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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