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郑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郑州市组团参加2004年广州博览会的通知

状态:有效 发布日期:2004-07-26 生效日期: 2004-07-26
发布部门: 郑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发布文号: 郑政办[2004]45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人民政府有关部门,各有关单位: 
  由广州市人民政府和中国对外贸易中心联合主办的2004年广州博览会,定于2004年9月16日至20日在广州国际会议展览中心举行。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将我市组团参加博览会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参展原则和目的 
  郑州市组团参加2004年广州博览会遵循政府组织协调、企业自愿参加、布展新颖大方、宣传郑州形象的原则,通过组团参展,扩大郑州对外开放,进一步开展经济交流与合作,实现两地共同发展。 
  二、组团的范围和规模组成 
  由郑州市有关企业及单位参加的2004年广州博览会参展团,主要由郑东新区、高新区、经济开发区及我市工商企事业单位、龙头企业、名优特新等名牌产品企业组成,规模约30家,展位50个。参展团主要参与2004年广州博览会期间的展览、国内外贸易、商业采购、经贸洽谈、项目展示、成果推介等活动。 
  三、组织机构成立 
  郑州市组团参加2004年广州博览会领导小组,由市政府常务副市长李柳身任组长,副市长孙新雷、胡荃任副组长。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由市政府副秘书长李宪召任办公室主任,市经委主任张文田、市经联办副主任陈新生任办公室副主任。办公室成员单位由市经委、市商务局、市农业局、市科技局、市旅游局、中原区、二七区、金水区、管城回族区、惠济区、上街区、巩义市、登封市、新郑市、荥阳市、新密市、中牟县、郑东新区、郑州高新区、郑州经济开发区、市经联办、市政府驻广州办事处等单位组成。办公室下设联络组、参展组,具体负责各项活动的落实工作。 
  联络组组长单位:市经联办。成员单位有市经委、市商务局、市政府驻广州办事处。主要负责2004年广州博览会组团的联络工作,办公地点设在市经联办。 
  联系人:市经联办联络处马忠民,联系电话:7185281。参展组组长单位:市经委。成员单位有市商务局、市农业局、市科技局、市旅游局、中原区、二七区、金水区、管城回族区、惠济区、上街区、巩义市、登封市、新郑市、荥阳市、新密市、中牟县、郑东新区、郑州高新区、郑州经济开发区等。主要负责组织我市工商企事业单位、龙头企业、名优特新等名牌产品企业,组团参加2004年广州博览会的展览、国内外贸易、商业采购、经贸洽谈、项目展示、成果推介等。办公地点设在市经委。联系人:市经委经贸合作处姚建新,联系电话:7188172。 
  四、展位分配郑州市组团参加 
  2004年广州博览会拟设标准展位50个,各单位展位分配情况如下: 
  市经委8个,市商务局4个,市农业局4个,市科技局2个,市旅游局2个,中原区2个,二七区2个,金水区2个,管城回族区2个,惠济区2个,上街区2个,巩义市2个,登封市2个,新郑市2个,荥阳市2个,新密市2个,中牟县2个,郑东新区2个,郑州高新区2个,郑州经济开发区2个。 
  8月10日前,各单位要将参展名单及展位情况报参展组,由参展组统一汇总,统一向2004年广州博览会办公室报名。 
  五、展位收费标准及参展费用 
  2004年广州博览会展位为国际标准展位,提供洽谈桌一张、椅两张、照明灯两盏等设施,收费标准为:国内政府组团每个展位4000元人民币。 
  各单位参加2004年广州博览会的参展费用自行解决。 
  六、奖惩办法郑州市组团参加 
  2004年广州博览会既是一次宣传郑州、展示郑州企业形象的机会,又是配合我市党政代表团与广州市签订友好城市的一次重要活动,会展结束后,市政府将对完成任务好的单位给予通报表彰;对没有完成任务的单位,予以通报批评。 
 
 
二○○四年七月二十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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