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文号: 劳社厅函(2003)38号
中国冶金建设集团公司:
你公司报来《中国冶金建设集团公司关于上报2002年工效挂钩方案有关问题的请示》(中冶集人[2002]111号)收悉。经研究,现函复如下:
一、同意你公司所属建筑施工企业2002年继续实行百元产值工资含量包干办法,同时将中国京冶建设工程承包公司纳入该办法,核定的工资含量系数为21%。
二、同意你公司所属勘察设计等14户单位实行工资总额同实现利润挂钩。核定你公司所属14户勘察设计等挂钩单位2002年实现利润基数为2322万元,挂钩工资总额基数为31759万元,挂钩浮动比例为1∶0.7。
三、你公司应按国家有关规定,努力实现国有资本保值增值,未实现国有资本保值增值,不得提取新增效益工资。
请你公司加强对所属企业工资工作的管理,进一步搞好内部分配,合理使用效益工资,做到留有结余,以丰补歉。
二○○三年一月二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