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户名 密码
记住我
加入收藏
全国站 [进入分站]
发布免费法律咨询
网站首页 法律咨询 找律师 律师在线 律师热线 法治资讯 法律法规 资料库 法律文书
   您的位置首页 >> 法规库 >> 法规正文

关于将发行2005年第四十六、四十七期中央银行票据的公告

状态:有效 发布日期:2005-04-20 生效日期: 2005-04-20
发布部门: 中国人民银行公开市场业务操作室
发布文号: 中央银行票据发行公告2005第27号
为保持基础货币平稳增长和货币市场利率基本稳定,2005年4月21日(周四)中国人民银行将发行2005年第四十六、四十七期中央银行票据。
  第四十六期中央银行票据期限三年,为固定利率附息债券,按年付息,最高发行量350亿元,缴款日为2005年4月22日,起息日为2005年4月22日,付息日为每年4月22日(遇节假日顺延),到期日为2008年4月22日,到期还本并支付最后一年利息。本期中央银行票据向全部公开市场业务一级交易商进行利率招标。特别提示,第四十六期中央银行票据缴款要素如下,收款人户名:中央银行票据(0501046),账号:23505046,支付行号:001100001509(已参加支付系统),电子联行行号:010150(未参加支付系统)。
  第四十七期中央银行票据期限3个月(91天),最高发行量150亿元,缴款日为2005年4月22日,起息日为2005年4月22日,到期日为2005年7月22日,到期按面值100元兑付。本期中央银行票据向全部公开市场业务一级交易商进行价格招标。特别提示,第四十七期中央银行票据缴款要素如下,收款人户名:中央银行票据(0501047),账号:23505047,支付行号:001100001509已参加支付系统),电子联行行号:010150(未参加支付系统)。 中国人民银行公开市场业务操作室
二○○五年四月二十日
没找到您需要的? 您可以 发布法律咨询 ,我们的律师随时在线为您服务
  • 问题越详细,回答越精确,祝您的问题早日得到解决!
温馨提示: 尊敬的用户,如果您有法律问题,请点此进行 免费发布法律咨询 或者 在线即时咨询律师
广告服务 | 联系方式 | 人才招聘 | 友情链接网站地图
载入时间:0.01733秒 copyright©2006 110.com inc. all rights reserved.
版权所有:110.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