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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新闻出版局关于开展2005年度本市连续性内部资料出版物年检的通知

状态:有效 发布日期:2005-12-27 生效日期: 2005-12-27
发布部门: 上海市新闻出版局
发布文号:
  根据新闻出版署《内部资料性出版物管理办法》有关规定,上海市新闻出版局向本市各连续性内部资料出版物主办单位发出《关于开展2005年度本市连续性内部资料出版物年检的通知》要求于2006年1月中旬分批对本市连续性内部资料出版物进行2005年度年检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自查和整改 
  各单位须认真填写《2005年年检自查表》,为保证汇总正确,填写内容须真实,不留空白,希望各单位配合。若自查中发现有问题的,要提出具体的改正措施,问题较多的,还须附《整改报告》。《2005年年检自查表》、《整改报告》均须主管、主办单位盖章。 
  整改要求为: 
  1、已经向读者征订收费的,必须全部作清退处理,并将清退清单复印我局。 
  2、在连续性内部资料出版物上未印"内部资料,免费交流"字样的、刊登广告、刊登多家理事、协办单位、冠以"**报""**刊"等违规情况的,须提供改正后最新出版的样本1册。 
  3、擅自变更登记项目的应立即改正,如确需变更的,按正常程序报批。变更主办主管单位和变更名称、刊期的,由主管单位向上海市新闻出版局申请;变更其他项目的,由主办单位向上海市新闻出版局发函,并说明理由。 
  4、未送样本或样本不齐的,年检前请先把全年样本送来。经审核符合规定出版的,我局将予办理2006年度《准印证》许可手续;对违反内部资料有关规定出版的,将暂缓年检,限期改正;问题严重的,或2004年违规2005年仍未改正的,将注销其《准印证》。 
  二、收费标准 
  根据上海市财政局(沪财预[2005]26号)上海市物价局(沪价费[2005]19号)文件,我局确定2006年连续性内部资料出版物收费准印证10元/张,审读费10元/万字。 
  三、年检须带材料 
  1.由主管、主办单位盖章的《2005年年检自查表》; 
  2. 2005年《上海市连续性内部资料准印证》(原件); 
  3. 2006年度内部资料审读费和准印证费。 
  四、年检时间和地点 
  因刊型内部资料比较多,为避免拥挤,实行分批年检;报型不分批。刊型内部资料分批安排如下: 
  准印证号k0001--0100 2006年1月9日(周一) 
  准印证号k0101--0200 2006年1月10日(周二) 
  准印证号k0201--0300 2006年1月11日(周三) 
  准印证号k0301--0400 2006年1月12日(周四) 
  准印证号k0401-- 2006年1月13日(周五) 
  年检时间:上午9:15-11:00时,下午1:30-3:30时; 
  年检地点:绍兴路5号上海市新闻出版局底楼政务大厅。 
  请各单位按以上要求及时来办理年检手续,无特殊原因不来年检,根据有关规定,原《上海市连续性内部资料准印证》将予以注销。 
  联系人:王金才(报型内部资料)、电话:64370176转8205; 
  任亚民(刊型内部资料)、电话:64370176转8206 
 
 
市新闻出版局 
二○○五年十二月二十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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