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户名 密码
记住我
加入收藏
全国站 [进入分站]
发布免费法律咨询
网站首页 法律咨询 找律师 律师在线 律师热线 法治资讯 法律法规 资料库 法律文书
   您的位置首页 >> 法规库 >> 法规正文

吉林省科技厅关于建立省科技发展计划在研项目电子档案的通知

状态:有效 发布日期:2006-03-29 生效日期: 2006-03-29
发布部门: 吉林省科技厅
发布文号: 吉科计字[2006]24号
  为加强对吉林省科技发展计划项目的管理,及时跟踪项目进展,了解项目资金使用情况,决定建立省科技发展计划在研项目电子档案,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已列入2005年吉林省科技发展计划的项目,作为在研项目电子档案的登记试点。接到本通知后,凡承担2005年省科技发展计划项目的单位,须积极组织有关项目负责人登陆吉林省科技厅网站(//kjt.jl.gov.cn)进入"吉林省科技计划管理信息平台"进行登记注册,并录入相关内容、填报相关信息(具体操作详见网上发布的吉林省科技发展计划在研项目电子档案录入指南)。 
  二、在研项目电子档案内容包括:项目合同书、负责人信息表(信用记录)、科研团队概况表、经费情况统计表、项目进展报告、项目验收报告及项目成果跟踪报告。 
  三、在研项目电子档案采取适时登记、动态管理的方式进行。项目承担单位应在2006年4月15日前补录项目合同书、负责人信息表、科研团队概况表、经费情况统计表、项目进展报告和项目验收报告(已验收项目填写)等。 
  以后,项目进展报告须每半年填报一次,在每年7月10日前填报完毕;项目成果跟踪报告从项目验收(鉴定)完毕之日起直至以后3年内均须跟踪填报,每年填报一次,在次年1月10日前填报完毕;经费情况统计表和项目验收报告则要求适时填报,在每笔费用发生后或项目验收(鉴定)完成后10日内填报完毕。 
  四、超过规定时间不进行在研项目电子档案登记的,或在填报相关内容时弄虚作假的,项目承担单位及项目负责人将被记录在案,省科技厅按照有关规定暂停其2006年及以后3年内项目申报和立项资格,暂缓结转经费下拨。 
  特此通知。 
 
 
吉林省科技厅 
二○○六年三月二十九日 
没找到您需要的? 您可以 发布法律咨询 ,我们的律师随时在线为您服务
  • 问题越详细,回答越精确,祝您的问题早日得到解决!
温馨提示: 尊敬的用户,如果您有法律问题,请点此进行 免费发布法律咨询 或者 在线即时咨询律师
广告服务 | 联系方式 | 人才招聘 | 友情链接网站地图
载入时间:0.01839秒 copyright©2006 110.com inc. all rights reserved.
版权所有:110.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