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太原市卫生局关于印发“创卫生城市建和谐就医环境”工作方案的通知

状态:有效 发布日期:2006-03-28 生效日期: 2006-03-28
发布部门: 太原市卫生局
发布文号: 并卫发[2006]32号
各县(市、区)卫生局,各级各类医疗卫生单位: 
  根据全市开展'环境创新年'活动的精神,结合卫生系统实际,特制定《太原市卫生局'创卫生城市建和谐就医环境'工作方案》,现印发,请遵照执行。 
  附件:太原市卫生局'创卫生城市建和谐就医环境'工作方案 
 
 
二○○六年三月二十八日 
 
  附件: 
 
 
太原市卫生局'创卫生城市建和谐就医环境'工作方案 
 
  为了建设和谐的医疗卫生环境,塑造医疗卫生行业的良好形象,积极推进创新型城市建设,根据市委办公厅、市政府办公厅《关于开展'环境创新年'活动的通知》精神,决定在全系统开展'创卫生城市、建和谐就医环境'卫生综合整治活动。特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坚持以人为本的科学发展观,围绕解决群众'看病难、看病贵'这个中心问题,创新服务观念,创新公共卫生、医疗救治和卫生监督机制,创新卫生事业发展环境,力争在医德医风上有明显改变,在服务质量上有明显提高,在服务环境上有明显改善,努力构建和谐医患关系,积极开展创建卫生城市活动,为全市城乡居民提供文明、卫生、优良、满意的服务环境。 
  二、组织领导 
  为加强对此项工作的领导,成立领导组,局长为第一责任人,对这项活动全面负责,各分管领导根据工作分工具体负责。 
  组 长: 李文学(党委书记、局长) 
  副组长:李命全(党委副书记) 
  温跃春(副局长) 
  安鲜萍(纪检书记) 
  马秉权(副局长) 
  刘振保(副局长) 
  张丽萍(副局长) 
  袁 琳(助理调研员) 
  领导组下设办公室,负责日常工作。 
  办公室主任:张秀光 
  成 员:李书庭 陈 刚 周丽军 李玉杰 甄 平 
  杨素梅 王文忠 翟三虎 赵承焕 
  三、工作任务 
  (一)加强行风建设,创造诚信医疗服务环境 
  行风建设要在教育、制度、监督、管理措施上下功夫,加大对医药购销和医疗服务中不正之风的专项整治力度,遏制卫生系统的商业贿赂现象,提高行业服务水平和服务质量。一是要有行风教育计划、有正反两方面的教育内容、有典型的教育事例,还要有明显的教育成果,警示医护人员,时刻拒绝不正之风,远离腐败现象;二是要健全行风责任制度、医德医风教育制度、服务承诺制度、医德医风查房制度、医患座谈制度等规章制度,使行风建设制度化、规范化、经常化;三是要采取自我监督、组织监督、媒体监督、社会监督、患者动态监督、行风监督员跟踪监督等多种形式,加大明查暗访监督检查力度,促进行风进一步好转;四是要实行医德医风一票否决制,落实'一岗双责制',有管理责任的领导干部坚决不再继续任用,并追究其法律责任,出现问题的医护人员坚决不再继续聘用。通过四个方面的努力,使广大医护人员进一步增强服务意识,端正服务态度,树立正确的人生观和价值观,创造温馨的医疗服务环境。 
  责任单位:各医疗卫生单位 
  监督处室:监察室、医政处、中医处、法监处 
  分管领导:安鲜萍、温跃春、马秉权、刘振保、张丽萍、袁琳 
  (二)加强环境治理,营造舒适的就医环境 
  1、进一步加强单位内部统筹规划和综合管理,实现绿化、硬化、美化、净化、园林化,有条件的可建喷泉、亭阁等设施;在单位各个区域内要设有基础卫生设施,每天专人清扫,保持环境整洁,无烟头、瓜皮、果核和纸屑等废弃物;院貌整齐有序,无违章建筑,无堆积杂物,无乱停乱放自行车和汽车;有院内科室分布导向标识和座椅等公共设施,方便患者就医。 
  2、健全卫生管理制度,划分卫生责任区,把责任落实到科室和个人,每周组织检查,每月评比公示,年终奖惩兑现,保持整洁的医疗服务环境。开展创建无烟、无痰迹卫生单位活动,在医院醒目位置悬挂禁止吸烟标识,门诊、病房、诊断室、治疗室、手术室、实验室、会议室等室内物品摆放整齐,空气清新;卫生设施齐全,严格隔离消毒制度,防止院内交叉感染。 
  3、加强食堂卫生管理,满足职工和患者的营养需要,食物加工生产要符合营养学和《食品卫生法》要求,生熟分离,防止进货、加工和出售过程中的污染,保障就餐者的饮食安全。 
  4、健全污物和医用废弃物管理制度,有专人管理,严格按照要求定点、定容器收集和存放,由环卫部门定期清运处理;建有污水处理站,完善下水管网,污水经处理达标后排放。 
  5、积极开展爱国卫生活动,搞好除害灭病工作,坚持以环境治理为主的综合防治原则,定期采取化学药物、生物和物理防治的办法,使老鼠、蟑螂、苍蝇和蚊子等四害密度控制在国家标准范围以内。厕所要有专人负责清扫保洁,定期进行消毒处理,保持干净卫生。 
  责任单位:各医疗卫生单位、 
  监督处室:法监处、疾控处、医政处、中医处、爱卫办 
  分管领导:温跃春、马秉权、刘振保、张丽萍、袁 琳 
  (三)开展健康教育,提高市民的卫生防病意识 
  把握社区、农村、特殊行业三个重点,利用新闻媒体、健教网络和驻地单位三个途径,围绕艾滋病、性病、结核病三个主要传染病,开展形式多样、内容丰富、积极有效的健康教育宣传活动,在医院、学校、公共场所、街道、社区、农村设宣传墙报(栏),强化市民的卫生防病意识,减少疾病的发生。 
  1、开展全市控烟健康教育工作,加大公共场所控烟宣传力度,在学校、医院、商场、超市、会议室等公共场所开展无烟单位活动,在这些场所要有明显的禁烟标识,做到制度、管理、监督三到位。 
  2、社区健康教育要与特种行业、学校、医院宣传教育同步进行,对重点人群加大健康教育干预力度,对大中专学生加强预防性病、艾滋病健康教育,提高其预防和控制传染病的能力。 
  3、农村健康教育要继续抓好'百万农民健康促进行动计划',从农民的生活陋习入手,以预防常见病、多发病为主,通过试点推广,提高其卫生知识知晓率和健康行为形成率。 
  责任单位:健教所 
  监督处室:妇社处、爱卫办 
  分管领导:温跃春 
(四)强化卫生监督,保障群众的健康权益 
  一是加大卫生监督执法力度。在乡镇聘任助理卫生监督员,负责受理投诉、上报卫生监督信息、宣传卫生法律法规,并协助卫生监督人员对违法行为进行查处,扩大监督覆盖面。对全市卫生监督员强化相关法律法规和专业知识培训,建立和完善卫生监督约束机制,加大稽查力度,严格落实执法责任制、过错责任追究制。 
  二是继续抓好食品放心工程,在餐饮业和学校食堂全面推行卫生监督量化分级管理制度。将食品卫生监督的重心下移到农村,加大农村地区食品卫生监督检查力度,严防假冒伪劣食品流向农村。 
  三是在加强公共场所、化妆品、饮用水、学校卫生日常监督的同时,重点对游泳场(馆)、理发美容店、公共浴室等公共场所的室内空气质量及公共用品、用具消毒加强监督检查。 
  四是整顿医疗服务市场秩序,加强医疗服务质量监督。禁止'出租'和对外'承包'科室,严厉打击无证行医、非法鉴定胎儿性别、违规医学美容行为,尤其是对打着专家旗号、夸大其词的虚假医疗广告予以坚决打击,净化省城医疗市场,切实保证人民群众就医安全。 
  责任单位:卫生监督所 
  监督处室:法监处 
  分管领导:马秉权 
  四、时间与活动内容 
  (一)宣传发动阶段(3月29日至4月5日) 
  召开'太原市环境创新年'卫生系统动员大会,全面发动,广泛宣传,迅速掀起创建活动热潮。各单位要因地制宜制定实施细则,成立领导组,召开动员会,层层发动,层层落实。 
  (二)具体实施阶段(4月6日至11月30日)全系统各单位和局机关要按照此次创建的目标和工作任务要求,结合单位具体情况,按照各自工作方案组织实施。 
  (三)考核验收阶段(12月1日至20日) 
  市卫生局组织人员对各单位进行全面考核验收,考核采取听汇报与现场查看、日常检查与年终验收相结合的办法进行。 
  五、工作措施 
  (一)提高思想认识。营造和谐的就医环境是缓解群众'看病难、看病贵'的有效手段,是塑造医疗卫生行业形象的主要措施,也是创建国家卫生城市的重要措施,各单位要高度重视,摆上重要议事日程,以高度的政治责任感和强烈的事业心,切实把这项工作抓好、抓实、抓出成效。 
  (二)加强组织领导。各单位党政'一把手'对营造和谐的就医环境工作负总责,要根据本方案的任务要求,建立组织领导机构,制定具体的实施方案和配套措施,在人、财、物等各方面给予支持和保障,确保工作落到实处。 
  (三)实行目标管理。各单位要按照本方案要求结合各自的具体情况和行业特点,把工作任务进一步细化、量化,并逐项分解、落实到部门,一级抓一级、一环扣一环、层层抓落实,形成上下联动,齐抓共管的工作局面。 
  (四)健全管理制度。各单位就此项工作要建立例会制度、检查制度和情况通报制度,定期召开会议,研究情况,分析问题,解决矛盾,严格按照计划、标准和进度要求,全面组织实施。 
  (五)加强监督考核。市卫生局要对全系统的活动情况加强指导协调,采取定期和不定期相结合的方式进行监督检查,检查结果纳入全年工作目标责任制考核范围。每次检查结果要排出顺序,在全系统通报,对完成任务不好、通报超过三次的单位,要追究主要领导的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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