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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人民政府有关部门,各有关单位:
近年来,全市各级政府各部门认真落实科学发展观,以经济建设为中心,不断加强财税收入工作,促进了经济快速协调发展。近期,在经济运行中出现了一些新情况、新问题,必须引起高度重视。一些地方不在培育后续税源上做文章,而是通过异地代开增值税专用发票(以下简称"代开发票")临时增加财政收入;不在规范经济秩序上下功夫,而是通过违规协助他人办理临时税务登记,"代开发票"给福利企业,虚增福利企业退税,造成国家税款流失;不在监督依法行政行为上下力气,相反因"代开发票"而增加了基层政府以及税务部门的执法风险。若任其发展,将会对经济健康发展带来负面影响,严重扰乱正常的经济秩序。为进一步规范经济秩序,强化税收管理,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各级各部门要正确对待组织收入工作,把增加财政收入的着力点放在培植税源和加强现有税源管理上,强化重点税源的税收管理、新增税源的经济成果转化和中小税源的税收征管。要与税务机关共同做好税源结构分析、税收征管薄弱环节的管理和地方投资方向税收的策划与评估,从增收和挖潜上下功夫。
二、各级各部门要深刻认识增值税专用发票代开的严肃性和重要性,以及违规代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的危害性,维护正常的税收秩序和经济秩序,理解和支持税务部门规范代开发票的行为,不得要求税务部门违规代开发票。做到依法行政,强化税收征管,营造公正、规范、宽松的经济运行环境。
三、各级各部门要积极协助税务部门建立健全协护税组织,支持税务部门做好对重点行业、民政福利企业的专项整治工作,尤其加强对以钼产品为重点的零散税源管理,杜绝无货物交易的代开发票行为,防止少数钼矿、民政福利企业以"代开发票"为名偷逃国家税款。今后,凡新增民政福利企业要认真审查,严格把关。
四、各级税务机关要依法行政,严格执行"代开发票"的相关制度和规定,严肃"代开发票"纪律,从源头上杜绝违规"代开发票"现象的发生,规范市场经济秩序,促进地方经济发展。
二○○六年五月十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