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委直属各预算单位:
12月19日,我委在省农机研究院召开了2005年部门决算布置会议。在会议上,下发了决算软件、决算表样和《关于做好2005年国库集中支付预算单位年终对账工作的通知》,传达了省财政厅会议精神。为保证各单位及时、准确报决算,确保我委决算工作的正常进行,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1、预算内对账。按照省财政厅的要求,各单位在2005年12月20日20:00之后,将国库集中支付系统升级,具体方法和要求参见《关于做好2005年国库集中支付预算单位年终对账工作的通知》和《关于集中支付系统升级有关事宜的通知》(见附表1)。按照开户银行签章后的《预算单位年终对账表》结合2005年实际拨款情况,填写《2005年省农业委员会预算单位对账表》(见附表2)。在12月23日前,将"两表"加盖公章后,上报我处一份(注意:务必保证"两表"数据一致)。
2、预算外对账。有预算外资金(含预算内管理的行政事业性收费)的单位,按照《关于核对预算外资金账目有关事宜的通知》(见附表3)的精神,认真核对上报。
3、决算报表编报。各单位按照《2005年部门决算软件及报送说明》(附件4)的要求及时准确上报。需要强调的是:
(1)、决算财政拨款数=单位实际收到的本年预算财政拨款(即与开户银行对账数,不含结存在国库的本年预算指标和已批复未支用的用款计划)。
(2)、决算报表 "行政事业类财政拨款收支决算"(财决07表)中的"本年结存国库额度"按照与财政对账数如实填写。
(3)、按照省财政厅国库处的要求,各单位如实填写决算报表中"财政性资金国库集中支付拨款备查表"(财决附02表),打印后与省国库集中支付中心核对后,再列入决算。
(4)、决算报表中"固定资产情况表"(财决附05表)中,年初数=《2004年度行政事业国有资产年度检查登记表》核定数,年末数=年初数-2005年处置资产数+2005年新增加资产数(资产变化需要准备相应的审批手续及发票复印件)。
附件1:关于集中支付系统升级有关事宜的通知(略)
附件2:2005年省农业委员会预算单位对账表(略)
附件3:关于核对预算外资金账目有关事宜的通知(略)
附件4:2005年部门决算软件及报送说明(略)
省农业委员会财务审计处
二○○五年十二月二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