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辽宁省教育厅关于2005年辽宁省成人高等学校新增专业答辩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

状态:有效 发布日期:2005-12-20 生效日期: 2005-12-20
发布部门: 辽宁省教育厅
发布文号:
省内各成人高校: 
  为了做好2005年辽宁省成人高等学校新增专业答辩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2005年各成人高等学校申报设置新增专业工作已经结束,经主管领导同意,对初审合格的各专业进入答辩环节。 
  二、2005年申报辽宁省成人高等学校专业设置审核答辩时间为2005年12月23日,答辩地点:金剑大厦,教育厅东500米,电话:86686666。 
  三、答辩具体要求 
  1、每个专业参加答辩的人员最多3人,其中1人为主答,其余人员为辅答,主答人员为专业带头人; 
  2、每个专业答辩时间为25分钟,其中自述时间为15分钟,问答时间5-10分钟; 
  3、要求每个参加答辩的申报专业在答辩时辅以多媒体,制作powerpoint演示稿;笔记本电脑不用自带; 
  4、不按时参加答辩者视为自动弃权; 
  四、答辩时自述的内容 
  1、专业设置方向和定位 
  (1)人才培养适应地方经济发展和社会进步及振兴辽宁老工业基地的需要; 
  (2)办学特色; 
  (3)生源供给和人才的社会需求情况; 
  2、专业办学条件 
  (1)师资队伍状况; 
  (2)经费落实情况; 
  (3)实践教学环节条件; 
  (4)相关专业支撑情况; 
  3、教学管理 
  (1)教学计划; 
  (2)保证和提高教学质量的措施; 
  五、答辩的具体时间等信息请到辽宁教育信息网查询。 
  联系人:魏连宏 
  联系电话:024-86896698 , 13190060381 
  附件:辽宁省2005/2006年度成人高等教育专业设置答辩时间安排表(略) 
 
 
二○○五年十二月二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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