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户名 密码
记住我
加入收藏
全国站 [进入分站]
发布免费法律咨询
网站首页 法律咨询 找律师 律师在线 律师热线 法治资讯 法律法规 资料库 法律文书
   您的位置首页 >> 法规库 >> 法规正文

河北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办公室关于对石家庄华荣制衣有限公司裁剪、后整理包装员工和机工车间员工实行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的批复

状态:有效 发布日期:2005-11-08 生效日期: 2005-11-08
发布部门: 河北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
发布文号: 冀劳社办字[2005]67号

 
石家庄华荣制衣有限公司: 
  你公司报来的关于实行《综合工时申请报告》收悉。现批复如下: 
  1、根据原劳动部《关于企业实行不定时工作制和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的审批办法》(劳部发[1994]503号)规定,结合公司生产特点,同意你公司对裁剪、后整理包装员工和机工车间员工实行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 
  2、对实行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人员的工作方式,要征得工会和劳动者同意。全年工作时间超过法定标准工作时间2008小时的部分,视为延长工作时间,应按《劳动法》第 四十四条第一款规定,支付不低于劳动者本人小时工资标准的150%的工资报酬;在法定休假日安排劳动者工作的,按《劳动法》第 四十四条第三款规定,支付不低于劳动者本人工资标准的300%的工资报酬。 
  3、你公司应按《劳动法》第一章、第四章有关规定,确保员工的休息权利和生产、工作任务的完成。严格执行每月加班加点不超过36小时的时限规定。 
 
 
二〇〇五年十一月八日 
没找到您需要的? 您可以 发布法律咨询 ,我们的律师随时在线为您服务
  • 问题越详细,回答越精确,祝您的问题早日得到解决!
温馨提示: 尊敬的用户,如果您有法律问题,请点此进行 免费发布法律咨询 或者 在线即时咨询律师
广告服务 | 联系方式 | 人才招聘 | 友情链接网站地图
载入时间:0.02320秒 copyright©2006 110.com inc. all rights reserved.
版权所有:110.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