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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市物价局关于第99届广交会期间有关旅业房价实行政府指导价管理的通知

状态:有效 发布日期:2006-02-21 生效日期: 2006-02-21
发布部门: 广州市物价局
发布文号: 穗价[2006]33号
广州地区各旅业企业: 
  为做好第99届广交会期间旅业房价的稳定工作,经报市政府同意,在第99届广交会期间,我市旅业标准双人房和高级(豪华)双人房价格实行政府指导价管理。标准双人房基准价为:五星级酒店(宾馆)1730元(不含服务费,下同),四星级酒店(宾馆)1331元,三星级酒店(宾馆)790元,二星级酒店(宾馆)439元,上述价格上浮幅度为零,下浮幅度不限。 
  高级(豪华)双人房价格可在标准双人房政府指导价上限的基础上上浮不超过10%,其他房型的价格由企业根据市场供求关系自行确定。 
  凡未评定星级的酒店(宾馆),标准双人房原则上按二星级酒店(宾馆)政府指导价标准执行。个别档次较高,需提高房价标准的,由旅业企业提出,报市旅游局审核,我局批准后执行。 
  请市旅游局加强对广州地区酒店协会的指导,促进行业自律。各旅业企业应认真贯彻执行,对违反规定的,物价监督检查部门将会同有关部门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等有关规定严肃查处违法、违规行为。 
 
 
二○○六年二月二十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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