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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加强液化石油气供应和价格管理的通知

状态:有效 发布日期:2006-01-26 生效日期: 2006-01-26
发布部门: 东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发布文号: 东府办[2006]8号
各镇人民政府(区办事处),市府直属各单位: 
  近期以来,我市液化石油气市场供求偏紧,价格持续上涨,对人民生活造成了一定的影响。为进一步做好液化石油气供应和价格管理工作,保持社会稳定,现就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提高认识,加强组织领导。液化石油气是人民生活必需品,保证液化石油气市场供应,保障人民群众生活用气,是当前消除人民群众恐惧心理,稳定社会、安定人心的一项重要措施。春节即将到来,两会即将召开,各镇区和各有关职能部门务必从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维护社会和谐稳定的高度出发,进一步提高思想认识,加强组织领导,将液化石油气供应作为当前的一件大事来抓,采取切实有力措施,确保液化石油气市场有效供给和价格基本稳定。 
  二、千方百计组织货源,保证市场供应。市各有关职能部门要各负其责,加强对液化气市场供应工作的领导,千方百计组织货源,保证市场供应。城管、经贸等部门要全面了解掌握燃气市场供求情况,认真分析液化石油气市场行情,根据国内外燃气供求紧缺和我市液化石油气需求情况,组织燃气经营企业多渠道组织货源,努力增加液化气的有效供给。 
  三、落实好价格干预措施,保证价格基本稳定。市物价局要认真落实省物价局于去年12月23日和今年1月6日出台的对液化石油气价格的干预措施,合理控制液化石油气价格的上浮幅度,保持市场价格基本稳定。要加强价格监测,重点掌握液化气价格动向,同时,根据液化石油气进货价格的变化情况,对液化石油气价格进行适时(最少七天)调整。 
  四、加强监督检查,切实维护市场秩序。市城管、经贸、工商、质检、物价等有关部门重点加强对液化石油气供应市场的检查监督,严厉打击囤积居奇、短斤欠两、哄抬物价等违法行为。各燃气经营企业要加强内部管理,积极组织货源,守法经营。燃气行业协会也要在保证液化石油气的供应和保持市场价格的基本稳定中充分发挥作用。 
  五、运用经济手段,保障低保户的基本生活需要。为减轻液化石油气涨价对低收入家庭生活所带来的负面影响,市政府决定动用价格调节基金或拨出财政专款,对我市低保户给予适当临时补贴,以保障低保户的基本生活需要。从1月1日开始,对低保户每户每月补贴15元(以每户家庭3人计,超过3人的每人每月另补5元),时间暂定三个月,具体由民政部门实施。当液化石油气价格回落到95元/瓶以下时停止补贴。 
  六、做好宣传工作,正面引导社会和群众的消费心理。东莞日报社、东莞广播电视台和各镇区文广服务中心要加强对液化石油气供应的宣传报道,正面引导社会和群众正常消费心理,稳定社会,安定人心。 
 
 
东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二○○六年一月二十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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