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卫生部关于防止因食用蓖麻籽导致食物中毒事件的公告

状态:有效 发布日期:2006-04-17 生效日期: 2006-04-17
发布部门: 卫生部
发布文号: 中华人民共和国卫生部公告2006年第6号
近期,个别地区发生多名学生因误食蓖麻籽导致食物中毒事件,为杜绝类似事件发生,特公告如下:
  蓖麻籽含蓖麻毒素、蓖麻碱和蓖麻血凝素3种毒素,以蓖麻毒素毒性最强,1mg蓖麻毒素或160mg蓖麻碱可致成人死亡,儿童生食1-2粒蓖麻籽可致死,成人生食3-12粒可导致严重中毒或死亡。蓖麻籽对胃肠粘膜有刺激作用,使血细胞凝集和产生溶血,导致肝、肾坏死和神经麻痹。食用蓖麻籽的中毒症状为恶心、呕吐、腹痛、腹泻、出血,严重的可出现脱水、休克、昏迷、抽风和黄疸,如救治不及时,2-3天出现心力衰竭和呼吸麻痹。目前对蓖麻毒素无特效解毒药物。
  蓖麻籽外观漂亮饱满,易被儿童误食,卫生部提醒广大消费者,蓖麻籽无论生熟都不能食用。各地卫生部门要加大食品卫生知识宣传教育力度,使消费者增强食品安全防范意识,防止因食用蓖麻籽导致食物中毒事件的发生。 二〇〇六年四月十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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