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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关于新交易规则等相关技术系统及接口规范启用的通知

状态:有效 发布日期:2006-06-28 生效日期: 2006-06-28
发布部门: 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
发布文号:

各会员单位、基金管理公司
  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已于2006年6月24日组织了新交易规则及新股申购允许撤销和申购回报的全网测试,为配合新交易规则于7月1日的正式实施,兹定于7月3日上线启用新交易规则相关技术系统,并同时上线质押式债券回购、新股申购允许撤销和申购回报相关技术系统,《深圳证券交易所数据接口规范》Ver4.37(标准代号为TS-0406-002)、Ver4.38(标准代号为TS-0406-003)同时启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1、我所和中国证券深圳分公司于7月1日(周六)8:30至15:00开放联网测试环境,供有需要的会员进行联网测试。测试内容为模拟新交易规则启用、新股申购允许撤销和申购回报、质押式债券回购交易。
  2、请相关单位视自身相关技术准备情况安排测试。请参测单位按照《新交易规则及新股申购允许撤销和申购回报第二次全网测试方案》及相关技术文档做好测试准备,落实专人负责本次测试工作。
  3、测试相关文件可从深交所网站www.szse.cn首页之"技术专栏"(//www.szse.cn/main/rules/Catalog_1045.aspx)或中国结算网站www.chinaclear.com.cn下载。相关文件包括《新交易规则及新股申购允许撤销和申购回报第二次全网测试方案》、《深圳证券交易所数据接口规范》(Ver4.38)等。
  4、测试中如发现异常现象,请及时报告本所。测试结束后,请各测试单位汇总内部测试情况,如有问题请将问题反馈到ssegcb@szse.cn。请在邮件中着重说明以下信息:单位名称、席位代码、测试情况及联系方式等。
  5、测试结束后,请参测会员务必做好数据环境的恢复工作,确保下一交易日(7月3日)的正常交易。
  6、请各相关单位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规则》和其他相关业务规则以及本所数据接口规范等相关技术文档,于7月3日之前做好新交易规则启用的相关技术准备工作,并做好质押式回购、新股申购允许撤销和申购回报相关技术系统的上线工作,以及相关参数配置的检查和确认工作。
  7、新交易规则实施后,我所暂时只接受本方最优价格、对方最优价格两类市价申报,接受其它三种市价申报方式的时间由本所另行通知。
  8、债券质押式回购交易业务启动时间,另行通知。
  9、对于新股网上发行业务,我所自7月3日起发送合法申购的确认回报,业务上启用新股申购允许撤销功能的时间,另行通知。
  测试联系电话:
  深圳证券交易所:0755-82083510
  中国结算公司:0755-25987818(深圳分公司
  深圳证券通信公司:0755-83182222


深圳证券交易所
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
二○○六年六月二十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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