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户名 密码
记住我
加入收藏
全国站 [进入分站]
发布免费法律咨询
网站首页 法律咨询 找律师 律师在线 律师热线 法治资讯 法律法规 资料库 法律文书
   您的位置首页 >> 法规库 >> 法规正文

卫生部法监司关于征求行政审批项目清理意见的函

状态:有效 发布日期:2004-01-19 生效日期: 2004-01-19
发布部门: 卫生部法监司
发布文号: 卫法监食便函[2004]14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卫生厅局,部卫生监督中心:
  按照国务院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工作电视电话会议和《关于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工作的实施意见》的部署,2004年3月1日前要完成现有审批项目的清理工作,我司将涉及食品、化妆品和生活饮用水方面的现有行政审批项目进行了汇总(见附件),请你单位对许可项目分别按照保留、取消、合并提出书面清理意见(对合并的项目填写合并项目号)。对部门规章以下(包括部门规章)设立的许可项目,建议保留的请提供简要理由、建议的时限和程序。
  请将意见于2004年2月15日前函复我司。
  联系人:房军 齐小宁
  电话:010-68792403;010-68792408
  传真:010-68792408
  email: litr@moh.gov.cn

附:行政许可项目清理意见征求表

二00四年一月十九日(略)

没找到您需要的? 您可以 发布法律咨询 ,我们的律师随时在线为您服务
  • 问题越详细,回答越精确,祝您的问题早日得到解决!
温馨提示: 尊敬的用户,如果您有法律问题,请点此进行 免费发布法律咨询 或者 在线即时咨询律师
广告服务 | 联系方式 | 人才招聘 | 友情链接网站地图
载入时间:0.01723秒 copyright©2006 110.com inc. all rights reserved.
版权所有:110.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