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文号: 京质监质发[2006]251号
各区县质量技术监督局、燕山分局、稽查大队:
为贯彻落实国家质检总局《关于加强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监管的指导意见(试行)》(国质检监函(2005)781号)文件要求,加强本市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的监管,结合本市实际情况制定了《关于加强北京市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监管的指导意见〈试行〉》,现印发给你们。望各单位结合实际工作,认真执行,在今年年度前将辖区食品小作坊的底数摸清,并完成将小作坊基本信息录入市局食品生产企业信息数据库的工作。在执行过程中发现问题请及时反馈市局质量监督和执法督察处。
联系人:何建涛
电话:84611177--5601,84623242
E--mail:hjt@bjtsb.gov.cn
北京市质量技术监督局
二00六年六月十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