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文号: 卫法监发[2003]25号
2002年我部共收到重大食物中毒事件报告128起,7127人中毒,死亡138人。与2001年相比,食物中毒事件的发生起数下降了30.8%,中毒人数下降了54.6%,死亡人数下降了5.5%,食品卫生形势进一步好转。现将2002年重大食物中毒情况通报如下:
一、食物中毒情况
(一)食物中毒报告情况
时 间
报告起数
发病人数
死亡人数
第一季度
15
472
14
第二季度
29
1287
25
第三季度
49
3509
74
第四季度
35
1859
25
合 计
128
7127
138
第三季度报告的重大食物中毒报告起数、发病人数、死亡人数最多,分别占全年的38.3%、49.2%、53.6%。
(二)食物中毒发生情况
1、按中毒原因分类
中毒原因
报告 构成
起数 %
发病 构成
人数 %
死亡 构成
人数 %
细菌性食物中毒
33 25.8
3404 47.7
1 0.7
化学性食物中毒
57 44.5
2622 36.8
99 71.7
有毒动植物食物中毒
27 21.1
482 6.8
28 20.3
其他食物中毒
11 8.6
619 8.7
10 7.3
合 计
128 100.0
7127 100.0
138 100.0
2002年各地上报的重大食物中毒中,细菌性食物中毒发病人数最多,占总人数的47.7%;化学性食物中毒的发生起数和死亡人数均为最多,分别占总数的44.5%和71.7%。
2、按就餐场所分类
就餐场所
报告 构成
起数 %
发病 构成
人数 %
死亡 构成
人数 %
集体食堂
55 43.0
4846 68.0
6 4.3
家 庭
54 42.2
977 13.7
77 55.8
饮食服务单位
10 7.8
1110 15.6
43 31.2
其 他
9 7.0
194 2.7
12 8.7
合 计
128 100.0
7127 100.0
138 100.0
从发生食物中毒的就餐地点可以看出,集体食堂发病人数最多,占总发病人数的68.0%,其中,发生在学校的集体性中毒共报告45起,发病人数4148人,1人死亡;家庭食物中毒死亡人数最多,占总死亡人数的55.8%。
(三)第四季度食物中毒情况
第四季度我部共收到重大食物中毒事件报告35起,中毒1859人,死亡25人。其中细菌性食物中毒9起,975人中毒,无死亡;化学性食物中毒20起,753人中毒,20人死亡;有毒动植物中毒3起,12人中毒,3人死亡;其他原因造成的中毒3起,119人中毒,2人死亡。
从食物中毒的发生场所可以看出,集体食堂食物中毒17起(学校食堂16起,职工食堂1起),1590人中毒,无死亡;家庭食物中毒15起,66人中毒,22人死亡;饮食服务行业食物中毒1起,193人中毒,无死亡;其他类食物中毒2起,10人中毒,3人死亡。
第四季度与第三季度相比,报告的重大食物中毒中,细菌性食物中毒明显下降;化学性食物中毒的主要原因仍是鼠药(毒鼠强、氟乙酰胺)。
二、全年重大食物中毒致病因素分析
(一)化学性食物中毒报告起数最多,其中大部分为鼠药引起的食物中毒。全年报告化学性食物中毒57起(占总报告起数的44.5%),2622人中毒,99人死亡。其中鼠药中毒37起,约占化学性食物中毒的64.9%;发病人数1876人,死亡86人(病死率4.6%),其死亡人数占全部食物中毒死亡人数的62.3%。引起中毒的鼠药多为国家明令禁止生产使用的毒鼠强或氟乙酰胺,中毒原因有投毒或误食。鼠药投毒的危害性正在上升。
(二) 细菌性食物中毒是影响食品卫生安全的主要因素之一。 从全年发病人数看,细菌性食物中毒占总报告起数的25.8%,发病人数占总数的47.8%,死亡人数占总数的0.7%。其中,集体食堂发生的主要为细菌性食物中毒,其发病人数最多,占总发病人数的68.0%,报告的细菌性食物中毒发生起数中以第三季度学校食堂最高。
(三)有毒动植物引发的食物中毒危害较大。从全年上报的情况
看,因误食或加工不当造成有毒动植物食物中毒27起,占总报告起数的21.1%,中毒482人,死亡28人,占总死亡人数的20.3%,病死率为5.8%。
三、今年开展食物中毒预防控制工作的几点要求
(一)各级卫生行政部门要继续加强食物中毒的预防控制工作,将此项工作与贯彻落实“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十六大精神紧密结合起来。食物中毒事件影响到经济的发展和社会的稳定,与人民群众的健康息息相关,各级卫生行政部门要提高认识,坚持不懈,继续加强食物中毒的预防控制工作,防止重大、恶性食物中毒事件发生。
(二)要特别关注引起化学性食物中毒的主要污染物的监测和控制,向广大群众尤其是农民群众宣传合理使用鼠药的知识以及鼠药、亚硝酸盐、有机磷农药中毒所造成的危害,减少化学性食物中毒的发生。
(三)重点做好学校集体性食物中毒的预防工作。从报告的2002年重大食物中毒发生情况可以看出,学生食堂、学生餐(学生奶)的送餐企业、学校周边的餐馆饭店等是食物中毒的高发地点,要重点加强对这些单位的监督管理。卫生监督部门要加大监督执法力度,要特别注意对实行承包制的学校食堂的卫生监督管理,对学校食堂的内外环境卫生、供水质量、食品加工设备和器具、餐具消毒、原料和加工过程及从业人员都要进行严格的监督检查,重点预防细菌性食物中毒发生。卫生部门要与教育部门密切配合,做好预防学校集体性食物中毒的宣传教育工作。
(四)及早动手,采取措施,降低夏秋季节的食物中毒发生率。每年第三季度的夏秋季节,我国重大食物中毒的报告起数会明显增加,发病人数约占全年的50%以上。各地卫生行政部门在夏秋季节到来之前,应及早动手,一方面要重点做好食物中毒预防控制的宣传教育工作,以引起全社会的重视;另一方面要切实采取行动,对易发生食物中毒的食品生产经营单位、学校集体食堂等加大监督检查的频次和力度,严厉打击非法生产经营食品的“黑窝点”,力争夏秋季节食物中毒发生率有较大幅度下降。
二○○三年一月二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