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文号: 京人发[2005]71号
各留学人员创业园:
留学人员创业园是实现科技成果转化的重要基地,是海外留学人员回国创业施展才华的重要舞台,是引进、培养和发挥留学人员作用的重要途径。经过几年的建设,北京已陆续建成十几家留学人员创业园,基本形成了北京留学人员创业园网络,推动了首都经济特别是高新技术产业的发展。
为了落实《关于促进留学人员创业园发展的若干意见》(京人发(2004)110号)的精神,进一步推进全市留学人员创业园建设,北京市人事局与北京市科学技术委员会决定,近期在全市留学人员创业园范围内组织开展“北京留学人员创业园”的评价和认定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根据“鼓励海外留学人员回国工作或以适当方式为祖国服务”的精神和“拓宽留学渠道,吸引人才回国,支持创新创业,鼓励为国服务”的要求,落实《关于促进留学人员创业园发展的若干意见》,进一步推动北京留学人员创业园建设,完善首都留学人员创业服务体系,优化留学人员来京创业的良好发展环境,努力实现留学人员创业园工作可持续发展。
二、认定范围
对北京行政区域内具有法人资格单位独立建立或共同建立的留学人员创业园进行“北京留学人员创业园”的评价和认定。
三、组织工作
由市人事局、市科委有关负责同志及有关专业公司负责人组成评价认定工作组,负责“北京留学人员创业园”评价、认定工作的组织工作。
市留学人员服务中心负责“北京留学人员创业园”评价、认定工作的具体日常工作。
四、工作程序
(一)报送材料
北京行政区域内具有法人资格的单位独立建立或共同建立的留学人员创业园按照要求,在规定时间内将有关材料报市留学人员服务中心。
(二)初步评价
评价认定工作组运用《北京留学人员创业园评价体系》,对所报材料进行初步评价。
(三)检查审核
评价认定工作组到各留学人员创业园实地审核留学人员创业园有关情况。
(四)评审
根据各留学人员创业园上报材料和对留学人员创业园的实地审核结果,评价认定工作组确定符合“北京留学人员创业园”认定标准的留学人员创业园。
(五)认定
评价认定工作组将“北京留学人员创业园”评审结果报市人事局与市科委。
市人事局与市科委对符合条件的留学人员创业园命名为“北京留学人员创业园”并授牌。
五、报送材料要求
(一)各留学人员创业园需填报《留学人员创业园评价调查问卷》(一式三份)和《留学人员创业企业调查表》(一式三份)。同时报送有关证明材料。
(二)接收材料的截止时间为2005年9月15日。
六、工作要求
开展“北京留学人员创业园”评价、认定工作,对于完善全市留学人员创业服务体系、引导留学人员创业园健康发展具有重要意义。各留学人员创业园要高度重视,积极参与,如实提供有关材料,积极配合实地审核。
通讯地址:北京市留学人员服务中心(海淀区清华东路东王庄33号楼306室)
邮政编码:100083
联系电话:62399227
传真:62399705
联系人:崔巍微
北京市人事局、北京市科学技术委员会
二00五年八月二十六日 附件:1.《留学人员创业园评价调查问卷》(略)
2.《留学人员创业企业调查表》(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