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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民政局关于在全国经济普查期间暂停行政区划调整审批的通知

状态:有效 发布日期:2004-08-12 生效日期: 2004-08-12
发布部门: 北京市民政局
发布文号:

各区县民政局: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暂停行政区划调整审批的通知》(国办函[2004]52号)精神,为保证今年第一次全国经济普查工作的顺利开展,避免行政区划调整影响统计数据质量,今年10月1日至12月31日期间将暂停对行政区划调整的审批工作。在暂停审批期间,各级行政区划调整的准备工作可继续进行,暂停结束后,可按现行程序办理报批。
  请各区县民政局接到通知后,及时向区县政府进行汇报,有行政区划调整计划的区县请抓紧时间进行申报。

二○○四年八月十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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