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共青团中央、教育部、全国少工委、中央电视台关于表彰第十届“全国十佳少先队员”的决定

状态:有效 发布日期:2005-10-12 生效日期: 2005-10-12
发布部门: 教育部共青团中央中央电视台中国少年先锋队全国工作委员会
发布文号: 中青联发[2005]63号

为树立和宣传新时期少先队员的优秀典型,为少年儿童树立可亲、可信、可敬、可学的榜样,激励广大少年儿童“勤奋学习、快乐生活、全面发展”,努力成长为社会主义现代化事业的合格建设者和接班人,共青团中央、教育部、全国少工委、中央电视台联合举办了第十届“全国十佳少先队员”评选活动。在评选组织委员会的领导下,经过全国各级少先队组织层层筛选、逐级推荐和全国少先队员的广泛参与,评选出了第十届“全国十佳少先队员”。他们是:
  山东省青岛市实验小学少先队员李南金(女);
  贵州省三都水族自治县城关小学少先队员唐倩(女,水族);
  四川省成都市锦江区红专小学少先队员舒航涯(女);
  江苏省丰县华山镇子侠小学少先队员侯贺;
  安徽省肥东县六家畈镇养正中心学校少先队员谭海美(女);
  山西省河津市实验中学少先队员柴旭达;
  宁夏回族自治区海原县第一小学少先队员高凯歌(回族);
  天津市河东区盘山道小学少先队员纪昂;
  江西省南昌市豫章路小学少先队员方铭璐(女);
  葛洲坝水利水电工程集团实验小学少先队员王书瑞(女)。
  第十届“全国十佳少先队员”是在全党全社会高度重视未成年人健康成长,大力加强和改进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少先队组织深入学习贯彻第五次全国少代会精神,全面深化体验教育的形势下,涌现出来的当代少先队员的优秀代表,充分展示了广大少先队员在党的阳光照耀下,以小主人的姿态,努力学习、锻炼身体、参与实践、培养能力,在少先队组织中茁壮成长的精神风貌,集中体现了当代少年儿童朝气蓬勃、奋发向上的时代风采。
  共青团中央、教育部、全国少工委、中央电视台号召广大少年儿童向“全国十佳少先队员”学习,按照党的要求,从小树立为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而奋斗的理想抱负,并落实到每一天的具体行动之中,从爱家乡、爱父母、爱老师、爱同学做起,培养报效祖国、奉献社会、服务人民的优良品德;从爱劳动、爱动脑、勤动手、上好每一节课、完成好每一次作业做起,培养有知识、能实践、会创造的实际本领;从坚持参加体育锻炼、养成良好的生活习惯、战胜每一个困难做起,培养健康的身体和心理素质,努力成长为有理想、有道德、有文化、有纪律的,德、智、体、美全面发展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建设者和接班人。
  各级共青团、少先队组织、教育行政部门和电视台要认真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的若干意见》,密切配合,深入做好典型宣传工作,广泛宣传“全国十佳少先队员”的先进事迹,激励广大少年儿童学习先进、奋发进取,为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做好全面准备。团队组织和教育部门要注意追踪历届“全国十佳少先队员”的成长历程,及时为少年儿童典型的成长发展提供指导和帮助,进一步研究探索新形势下少年儿童的成长规律和教育规律,充分发挥少先队组织的重要作用,切实加强和改进少年儿童思想道德建设,促进少年儿童的全面健康成长。媒体宣传要注意总结和宣传集体、家庭和社会在少年儿童典型成长中的积极作用,努力营造关心少年儿童思想道德建设的文化环境,进一步促进全社会关心、爱护和帮助少年儿童的良好氛围。
  少年儿童正处于人生的起步阶段,未来的成长道路还很长。受到表彰的“全国十佳少先队员”要以此为新的起点,戒骄戒躁,再接再厉,不断取得新的成绩。
共青团中央、教育部、全国少工委、中央电视台
2005年10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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