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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前一阶段教育系统处理信访突出问题及群体性事件工作情况的通报及做好下一阶段教育信访工作的意见

状态:有效 发布日期:2005-02-21 生效日期: 2005-02-21
发布部门: 教育部办公厅
发布文号: 教厅信[2005]2号

去年以来,教育系统认真学习贯彻落实胡锦涛总书记、温家宝总理等中央领导同志对信访工作的重要指示和全国集中处理信访突出问题及群体性事件联席会议、全国部署预防和处置群体性事件工作会议及全国信访工作座谈会精神,教育部党组和各级教育行政部门、部直属高校领导高度重视,加强领导,周密部署,精心组织,狠抓教育信访突出问题及群体性事件处理工作,取得了明显成效。现将前一阶段教育系统处理信访突出问题及群体性事件工作情况通报如下:
  一、按照联席会议要求,落实工作机制,制定工作方案
  根据中央处理信访突出问题及群体性事件联席会议和全国电视电话会议精神,教育部在制定处理信访突出问题及群体性事件工作方案的基础上,做了以下工作:
  (一)认真传达、学习中央领导同志的重要指示和中央有关重要会议精神,并深入做好动员部署工作。
  (二)落实工作机制。成立了教育部处理信访突出问题及群体性事件领导小组,并向教育系统发出通知,要求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制定工作制度,明确工作要求,形成上下协调配合、齐抓共管的工作机制。一些省级教育行政部门、部分直属高校也成立了工作机构,按照要求积极开展相关工作。
  (三)开展摸底排查。按照要求,从去年8月25-30日,对来我部上访的信访突出问题及群体性事件、重复上访、长期滞留人员、扬言滋事的个别人员进行认真分类排查摸底,并将排查摸底情况登记后分别报中央处理信访突出问题及群体性事件联席会议办公室和国家信访局。一些地方领导亲自抓教育信访突出问题的处理,研究协调教育信访突出问题的解决办法,有的与信访群众面对面进行沟通,化解了大量矛盾和问题。
  (四)做好来京上访人员的劝返工作。去年9月,我部信访办协助有关部门及地方来京同志认真处理涉及我部的长期滞留在京的上访人员的劝返工作;按照“人要回去,事要解决”的方针,积极对上访人员进行集中劝返,并对教育系统存在的信访突出问题进行清理。
  (五)落实工作责任制。不少单位召开座谈会,认真部署和研究对突出信访问题和群体性事件中涉及的事项及重点人、重点事的处理,明确任务,落实责任,并采取不同方式对发生的教育信访突出问题进行交办和督查督办。以重复上访、集体访为重点,集中处理了一批信访群众反映强烈的热点、难点问题,努力使问题在基层得到解决。

  二、采取有力措施,下气力做好来京上访人员的劝返工作
  我部处理信访突出问题及群体性事件领导小组组成后,做了大量的工作。根据中央部署,制定了《处置群体性上访和重大突发信访事件工作预案》,针对存在的不稳定因素进行排查梳理,并在此基础上,做了卓有成效的接谈和劝返工作。从去年8月份以来,共劝返群众集体上访88批1400多人。为切实加强教育系统信访工作,进一步构建上下协调配合的信访工作长效机制,制定了《关于进一步加强部内司局和直属单位信访工作的意见》,并召开了全国教育系统信访工作会议,贯彻中央领导同志重要批示和中办国办会议精神,通报工作情况,专题研究了教育系统中存在的信访突出问题与解决办法和措施,根据教育信访形势和任务,对当前及今后一个时期教育系统的信访工作作了部署。会后,我部制定并下发了《教育信访工作规定》,从制度上进一步规范了教育信访工作,促进了教育信访工作的开展。通过采取各种措施,使教育系统群众来访增幅迅猛的势头得到初步遏制。

  三、认真落实督查工作责任制,妥善处理教育信访突出问题
  针对群众来信来访反映的问题,信访部门通过认真排查,对一些民办教师反映的转正及待遇问题、企业学校退休教师要求提高待遇问题、一些地方和学校的教育乱收费问题、拖欠教师工资问题、有的高校招生违纪问题、一些地方发生的校园事故纠纷及伤害学生等问题,通过不同方式请地方有关部门认真处理。多数单位在处理交办的信访问题时,能够坚持按程序办,认真落实查办责任,按期上报处理意见。
  ?取有效措施,加强了重要信访问题的督查督办力度,落实督查工作责任,妥善处理了一批教育信访突出问题。如吉林省认真解决了该省一些地方拖欠教师工资问题;江苏省教育厅、广东省教育厅、广西壮族自治区教育厅查处了数起教育乱收费问题;重庆市教委查处了一些学校在教师师德师风方面存在的问题,对违纪违规的有关人员做了严肃处理;河南省教育厅的领导对教育信访突出问题实行“领导包案”责任制,妥善处理了多起信访突出问题;山西省教育厅采取有效措施,积极做上访老户工作,稳定了一批上访老户;黑龙江省教育厅、北京语言大学、哈尔滨师范大学密切配合,共同协作,妥善处理了一起高校网络学院学生群体上访问题;江西省教育厅、湖北省教育厅妥善处理了多起民师上访问题;辽宁省教育厅妥善处理了数起企业退休教师上访问题。
  在各有关方面的共同努力下,前一阶段,教育系统信访突出问题的处理工作虽取得了明显的成效,但仅是初步的,教育信访面临的形势依然比较严峻,有些问题处理不好可能出现反弹。当前,存在的主要问题是:处理教育信访突出问题的任务比较繁重,有些问题的处理难度较大;一些单位对处理信访问题重视不够,机构不健全,采取的措施不力;一些地方对重要信访问题的查办力度不够,结案回函率较低;有些政策措施还不够完善,等等。对以上问题,必须引起高度重视,并在下一阶段的工作中,采取积极有效的措施,认真加以解决。
  1月25日,中央召开处理信访突出问题及群体性事件联席会议,中共中央政治局委员、书记处书记周永康同志出席会议并做了重要讲话。会议总结回顾了集中处理信访突出问题第一阶段的工作情况,研究决定于2005年1月至6月开展集中处理信访突出问题及群体性事件第二阶段的工作。全国信访局长会议于2月1日至3日在北京召开,中共中央政治局候补委员、书记处书记王刚同志,国务委员华建敏同志到会并分别做重要讲话。会议根据1月25日中央处理信访突出问题及群体性事件联席会议和电视电话会议精神,总结了2004年的信访工作,部署了2005年的工作任务。根据党中央、国务院对信访工作的要求,为顺利完成第二阶段的工作任务,落实全国信访局长会议精神,做好今年信访工作,现对教育系统信访工作提出如下意见:
  (一)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六大、十六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和中央领导同志对信访工作的要求,从维护教育系统稳定的高度,切实做好教育系统信访工作。要充分认识做好新形势下的教育信访工作是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迫切需要,也是巩固党的执政地位的内在要求,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和部直属高校的领导一定要把思想认识统一到中央的有关部署上来,不断增强做好教育信访工作的责任感和紧迫感。
  (二)以学习、宣传、贯彻新修订颁布的《信访条例》为契机,努力推动教育信访工作的开展。新修订的《信访条例》将于2005年5月1日正式实施,教育系统信访干部要广泛深入地学习、宣传、贯彻《信访条例》,确保《信访条例》的顺利实施。一要做好《信访条例》的学习培训工作。教育部准备采取以会代训的方式,加大对教育信访干部的培训力度。二要切实加大对《信访条例》的宣传力度。要通过复信、接访、下访等方式,主动向信访群众宣传《信访条例》,引导群众依法、有序反映问题。三要认真研究贯彻落实《信访条例》的配套措施。要根据新修订的《信访条例》,结合本部门、本单位工作实际,不断修订、完善已有的信访规章制度,及时调整和改进工作方式和方法,推动教育信访工作的顺利开展。
  (三)加强对教育信访工作的研究,正确把握好教育信访的定位。要在完善体制、建立机制、加强法制等方面进行认真研究,使教育信访工作真正达到渠道畅通、行为有序、工作务实、高效,建立与完善各种责任制,采取措施,扎扎实实为群众解决实际问题。
  (四)要抓基层,打基础,加强对基层信访工作的指导,整合力量,努力构建教育系统统筹兼顾、标本兼治、齐抓共管的大信访工作格局。要围绕构建教育系统大信访工作格局,强化信访工作责任制,单位主要负责人作为信访工作的第一责任人,要切实负起责任,加强对基层信访工作的业务指导,认真落实初信、初访首办责任制,加强矛盾排查和调处工作,力争把群众信访问题解决在基层,引导群众就地解决问题。要加大对教育信访重点地区的指导力度,帮助重点地区查找薄弱环节,研究改进工作的措施,坚决遏制教育系统进京集体访持续上升的势头。
  (五)按照“事要解决”的原则,加大督查、督办力度,以控制和减少群众集体访、越级上访为重点,努力促进教育信访突出问题的解决。一要抓根本,把工作的着力点放在为群众解决实际问题上,努力从源头上减少信访问题的发生。二要抓好交办工作。对上
  级和领导交办的教育信访突出问题,要采取有力措施,逐案督查落实,并报送处理情况;对新发生的教育信访突出问题,要及时处理,将问题解决在初信初访阶段。三要抓好督查和调研工作。今后,教育部信访办将派员到突出问题多的地区进行督查,还将按季度通报群众来信来访情况,各省级教育行政部门和部属高校也要采取措施,切实抓好督查工作,定期通报交办信访事项的查办情况。
  (六)切实抓好重大、突发信访事件的信息报送工作。要严格按照信访信息报送的有关规定,及时报送教育系统发生的重大集体上访和突发事件以及其他重大紧急情况,对因工作失误或不负责任而出现的迟报、漏报、隐瞒不报问题,要根据《信访条例》的有关规定,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
  (七)要采取措施,做好“两会”期间的教育信访工作。“两会”即将召开,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和部直属高校要结合信访工作实际,认真排查分析不稳定因素,积极开展矛盾纠纷的排查和调处工作,做好工作预案,把问题解决在萌芽状态,切实做好“两会”期间的教育信访工作,确保“两会”期间教育系统的稳定。
2005年2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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