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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学生日常行为规范(试行)

状态:有效 发布日期:1988-08-10 生效日期: 1988-08-10
发布部门: 教育部
发布文号:

  一、尊敬国旗、国徽;会唱国歌;升国旗、奏国歌时要肃立,脱帽,行注目礼,少先队员行队礼。

  二、尊老爱幼,友爱同学,平等待人。主动帮助有困难的人和残疾人。要尊重他人的民族习惯。

  三、尊敬师长,见面行礼,主动问好,要用尊称,不直呼姓名。

  四、孝敬父母,听从父母和长辈的正确教导,不任性;外出或回到家要打招呼。

  五、待人有礼貌,会使用礼貌用语;不打架,不骂人;到他人房间要先敲门,经允许再进入;不打扰别人的工作和休息。

  六、遇见外宾要有礼貌,热情大方,不围观尾随。

  七、诚实,不说谎话,有错就改;答应别人的事要努力做到;不随便拿别人的东西,借东西要还;损坏公物要赔偿,拾到东西要归还失主或交公。

  八、不挑吃穿,不乱花钱;爱惜粮食和学习、生活用品,要节约水电。

  九、穿戴整洁;经常洗澡,勤剪指甲勤洗头,早晚刷牙漱口,饭前便后洗手;不随地吐痰,不乱扔果皮纸屑。

  十、按时上学,不迟到、不早退、不逃学,有病有事要请假。

  十一、课前准备好学习用品;上课专心听讲,大胆发言,不懂就问,发言先举手,回答问题声音响亮;课间做适当游戏。

  十二、课后认真复习,按时做作业,书写工整,卷面洁净,独立完成;考试不作弊。

  十三、坚持参加课内外体育活动,认真做广播操和眼保健操;读写姿势要端正。

  十四、积极参加学校组织的各种劳动,认真做值日,不怕脏、不怕累。

  十五、自己能做的事情自己做,自己的衣物用品要摆放整齐,学会收拾房间、洗衣服、洗刷餐具、做简单饭菜等家务劳动。

  十六、遵守交通规则,过马路走人行横道;不在公路、铁道、码头玩耍和追跑打闹;不违章骑车。

  十七、乘公共车、船要主动购票;主动给老幼病残让座;在公共场所要遵守秩序;观看演出时不随便走动,要保持安静,演出结束时要鼓掌致谢。

  十八、爱护公共财物,爱护花草树木和庄稼;不在建筑物和文物古迹上涂抹刻画;保护有益动物。

  十九、不玩火、防触电、防溺水,不做有危险的游戏。

  二十、要看有益的图书、报刊、录像;不吸烟、不喝酒、不赌博、不参加封建迷信活动。遇到坏人坏事要主动报告、敢于斗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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