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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90年,全国中小学勤工俭学工作取得了优异成绩,普及面已达84%,约一亿五千万名师生参加了勤工俭学活动,并创造了227亿元产值和40.8亿元纯收入的较好经济效益,对全面贯彻教育方针和发展教育事业起了积极的推动作用。各级政府和教育行政部门在1990年采取有力措施,积极支持勤工俭学活动,勤工俭学部门的广大干部和教职工克服种种困难,努力工作,使勤工俭学出现了持续稳定发展的可喜局面。有一批省、市成绩更为突出,在全国起了带头作用。为了肯定成绩,鼓励先进,国家教育委员会决定对江苏、辽宁、山东、河北、吉林、黑龙江、四川、浙江八省的勤工俭学工作进行表彰。
希望全国教育系统认真学习党的十三届七中全会精神,认真总结“七五”期间勤工俭学的经验,制订“八五”期间勤工俭学发展计划,研究新的部署和措施,推动勤工俭学取得新的成绩。
附:1990年勤工俭学纯收入超2亿元的省市名单
江苏省 40155.4万元 辽宁省 36176万元
山东省 34529.6万元 河北省 26121.2万元
吉林省 25104.9万元 黑龙江省 22578.2万元
四川省 21026.3万元 浙江省 20452.9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