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植物可食性根重金属限量标准

状态:有效 发布日期:2004-06-29 生效日期: 2004-06-29
发布部门: 台湾
发布文号: 卫署食字第0930408274号

中华民国九十三年六月二十九日  行政院  卫生署  卫署食字第0930408274号令  订定发布  全文3条;并自发布日施行

第1条 本标准依食品卫生管理法第十条规定订定之。

第2条 重金属限量:

项 目 限 量 (湿重)
铅  0.3ppm 

第3条 本标准自发布日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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