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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连申线客滚船旅客票价、车辆滚装运价的批复

状态:有效 发布日期:1998-03-17 生效日期: 1998-03-17
发布部门: 交通部
发布文号:
中国海运(集团)总公司:   你公司《关于制定连申线客滚船旅客票价、车辆滚装运价的请示》(中海运(1998)197号)收悉。经研究,批复如下:
   同意你公司将从荷兰引进的豪华客滚船“棒棰岛”号投入连申线营运。鉴于目前“棒棰岛”号船的成本和旅客及货主的承受能力,同意你公司经测算制定出的连申线客滚船旅客票价和车辆滚装费率(详见附件)。旅客票价分为旺季票价和淡季票价,淡季票价比旺季票价低10%。请认真做好实施的准备工作,努力提高服务质量。执行中发现问题应及时报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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