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文号: 京价(房)字[2003]323号
北京众托物业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你公司的《申请》收悉。按有关开发建设文件,丰汇园小区属普通住宅,应执行京价(房)字[1997]第196号文件规定的收费标准,对于该小区超出普通住宅服务内容的收费项目及标准,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1、丰汇园小区7、8、10、12号楼可视对讲及门禁系统、消防报警系统、周界红外线报警系统、室内安防系统、燃气泄露报警系统运行维护费标准按每月每建筑平方米0.25元(含税)收取。
2、丰汇园小区9号楼对讲及门禁系统、电视监控系统、周界红外线报警系统运行维护费标准按每月每建筑平方米0.18元(含税)收取。
3、丰汇园小区13、15、17、19号楼对讲系统、电视监控系统运行维护费标准按每月每建筑平方米0.12元(含税)收取。
4、丰汇园小区13号楼消防报警系统运行维护费标准按每月每建筑平方米0.03元(含税)收取。
本文自2003年7月25日起执行至2004年7月24日止。待业主委员会成立后,经业主委员会讨论确定后,重新报市物价局审批。
二○○三年七月二十一日